【曝光台】“执法+普法”双管齐下 城管还路于民
肥皂沫沫盘 发表于:2024-7-5 21:28:13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1745
顺庆全媒体 见习记者 何佳曼

近日,有市民向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位于顺庆区潆溪街道潆康北路98号文兮粉馆存在占道经营现象。接到市民反映后,该局潆溪执法中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占道经营依法查处。




7月3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到达潆溪街道潆康北路看见,文兴粉馆门口有很多人正在排队等候用餐,门口人行道上摆放了很多餐桌、餐椅,已经坐满了食客。前来就餐和排队购买包子、馒头的市民,让原本并不宽阔的人行道变得更加狭窄。除此之外,记者还注意到,随着食客的离去地上全是白色垃圾,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经执法人员核实后发现,该粉馆违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七项)规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七十一条,责令立即整改并罚款两百元。

随后,执法人员与店主面对面沟通,宣讲违法占道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经执法人员耐心劝说后,该店主主动配合,将占道经营的物品腾空。最终,执法人员顺利清除占道物品,并责令店主将人行道整改清理到位,恢复道路整洁原貌。

“占道经营是指在城市道路、桥梁、广场等公共场所,未经批准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条件经营、摆放物品设施等行为。容易引起交通拥堵、影响市容市貌、妨碍行人通行。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占道经营是违法的,我们有权对此进行查处,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拆除设施、暂扣物品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点位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全方位、全时段管控,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协同,齐抓共管、同向发力,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杜绝反弹回潮,让辖区“烟火气”更有“文明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同时,也呼吁广大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文明经营,共同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巩固创文创卫成果。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