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发布告诫书!严禁这些涨价行为→
纆g 发表于:4 小时前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964
西充发布告诫书!严禁这些涨价行为→-1.jpg

[img=100%,17]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tjoges91tu/936802c525b19d332eb5b09cfae99cc8~tplv-tt-large.image?_iz=30575&lk3s=06827d14&x-expires=1738110755&x-signature=nWzZNQlmW%2Bm2FwtZc7lnMBRDAQ0%3D[/img]
西充县市场监管局

关于规范客运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及客运从业人员:
为进一步巩固西充县客运服务价格整治成果,确保春节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规范各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及客运从业人员的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作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各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及客运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定价,不得擅自涨价,不得蓄意串通、合谋提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服从价格监管,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良好的春运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客运运输业必须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针对道路运输价格的特点,各客运企业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做到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文件在营运车辆的车厢内醒目位置悬挂或张贴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的本线路票价表或里程表,增加票价透明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作用,严禁擅自涨价。
三、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客运公司、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应当履行好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制定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发生。
四、县市场监管局将采取走访乘客,开展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了解掌握经营者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查处违法行为的行动。对提醒告诫后仍然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1





审核:黄 成校审:王 潇编辑:严杨莉来源: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转载请注明出处 ❖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西充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