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聚力四大环节 做深做实队伍支撑——南部县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东未红 发表于:4 小时前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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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夯实基层治理基础,近年来,南充南部县司法局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聚焦聚力“选、育、管、用”四大环节,培养了一支扎根群众、精通法律、善于治理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人才保障。

严把“进”的关口,精挑细选建强“主力军”

突出高标准,把好“人选关”。坚持“政治素质强、法律素养高、道德品质好、服务意识强”的遴选标准,从5个方面明确“法律明白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优先从村(社区)“两委”成员、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五老”人员、返乡创业大学生、拥有法治文艺特长的人员等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村(居)民中推荐候选人,不断优化“法律明白人”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职业结构,朝着队伍年轻化、多元化、专业化迈出了坚实步伐。

注重高质量,把好“程序关”。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设置村(居)民自荐或者村(社区)“两委”推荐、组织选拔、考核上岗等程序,对“法律明白人”选拔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对自荐、推荐的人选,由村(社区)“两委”进行初选,公示不少于10日后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对相关对象进行审核后,形成“法律明白人”候选人名单,报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在对“法律明白人”候选人进行全面系统的任前培训,并经统一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把真正具备素质、符合标准的先进分子吸收到“法律明白人”队伍中来,切实做到了选对人、选准人。

坚持高要求,把好“责任关”。出台《南部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实施方案》,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了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的牵头抓总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行业责任、各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各村(社区)组织实施的直接责任,建立起全面系统的“法律明白人”工作责任体系,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合力,为“法律明白人”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截至目前,全县共遴选“法律明白人”2455名,实现491个村(社区)“1名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

丰富“育”的形式,学用结合抓牢“主业务”

精心组织,统一培训集中学。着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常态化、长效化,建立起分级分层、分期分批的集中培训机制。县司法局定期举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邀请省、市、县“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及专业律师,围绕乡村振兴、基层依法治理等主题开展内容丰富、重点突出的专题培训。同时,各司法所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组织辖区“法律明白人”开展全覆盖集中轮训,面对面讲解宪法、民法典及其他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2024年,全县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3场次,保证每一名“法律明白人”都得到了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

整合资源,依托网络自主学习。积极拓展“线上”学习渠道,运用学习强国、全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南部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为“法律明白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学习咨询服务。同时,认真组织收看司法部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等网络课程,精心指导各司法所组建“法律明白人”微信群,随时推送工作信息、法律知识、典型案例,线上回答疑问、解决问题,引导“法律明白人”利用日常碎片化时间开展自主学习,切实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力推动了法律知识从“指尖”到“心间”,进一步充实了“法律明白人”的知识储备。

搭建平台,观摩实践现场学。指导各村(社区)用好用活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农家书屋、党员活动室等阵地,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柜(角),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和履职提供了必要平台。同时,扎实做好“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的传、帮、带工作,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人民调解、参加村民议事等法治实践活动,有效提升“法律明白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强化“管”的措施,激励约束点燃“主引擎”

推动信息公开,多方督促强动力。县司法局将“法律明白人”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各司法所积极加强与村(社区)“两委”的衔接,及时掌握和了解“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法治实践等工作情况,并如实记载存档。同时,在村(社区)设置公示栏,张贴“法律明白人”姓名、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在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群众活动阵地放置“法律明白人”名册,让群众随时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了事,有效增强了“法律明白人”履职尽责的工作动力。

鲜明实绩导向,逗硬考核激活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年度考核评价制度,切实用好考核“指挥棒”,树好激励风向标。每年底,由各司法所会同村(社区)“两委”提出考核评价意见,报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县司法局。对工作表现优秀、工作成效突出的“法律明白人”,优先列入普法、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工作表彰、表扬范畴,优先发展为党员,优先聘用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积极营造争先进、争一流和比实绩、比贡献的浓厚氛围,激活基层法治的“一池春水”。

畅通进出渠道,动态调整增效力。从严从紧加强“法律明白人”的动态管理,“对法律明白人”违法违纪、不认真履职、家庭成员不依法办事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由村(社区)、司法所提出清退意见,经各乡镇(街道)审核后,由县司法局及时予以清退,注销证书、收回徽章,报市司法局备案并同步反馈属地司法所,将被清退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从所在村(社区)公告的“法律明白人”名单中删除,形成了“能进能出”的良好局面。

注重“用”的实效,踊跃作为打好“主动仗”

紧贴群众需求,当好普法宣传“领头雁”。组织引导“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桥梁纽带优势,积极依托农民夜校、法治讲堂、庙会集市等场合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综合运用“方言广播”、走村入户、文艺巡演、法律咨询等方式,“点对点”“面对面”深入宣传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网络诈骗、婚恋家庭、经济债务等各类法律知识,把法治宣传的“触角”延伸到村组,让群众听得进、弄得懂、用得上。2024年共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百余场次,分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万多份。

紧盯工作重点,当好依法治理“排头兵”。积极鼓励支持“法律明白人”依法有序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吸纳优秀“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深度参与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工作,切实用“身边人办好身边事”,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村(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2024年,全县“法律明白人”参与化解矛盾纠纷400余起,为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发挥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紧抓示范引领,当好率先垂范“带头人”。在工作中注重典型培育、加强宣传发动,注重引导“法律明白人”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农村环境整治、法律志愿服务等创建治理活动,及时采写和报道优秀“法律明白人”的先进事迹报道,通过“身边人影响身边人、身边人带动身边人”,有效发挥“法律明白人”示范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了基层德治与法治的深度融合。(供稿方:南部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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