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阆中市公安局河溪派出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123456790 发表于:2020-5-9 00:37:0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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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晚20时许

阆中市公安局河溪派出所

接到群众求助

在河溪大桥桥头捡拾到一只

类似猫头鹰的幼鸟







经在场人员仔细鉴别查看

确定该鸟为一只幼年猫头鹰

属国家二级保护鸟类

体重约三四百克左

健康状态良好

科普小知识



?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其中鸮形目中的鸟被叫做猫头鹰,总数超过130余种。在除南极洲以外所有的大洲都有分布。大部分的种为夜行性肉食性动物,食物以鼠类为主, 也吃昆虫、小鸟、蜥蜴、鱼等动物。该目鸟类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成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部分种类具有耳状羽毛。双目的分布,面盘和耳羽使本目鸟类的头部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别名神猫鹰。

随即民警联系

市林业部门

半小时后,林业工作人员来到派出所,民警将猫头鹰交由其工作人员手中。



猫头鹰

将由专业饲养人员喂养

一周后

放归大自然

阆中公安

Q

救护野生动物时应该有哪些注意事项?

A

1、就地施救、放生。

2、安全保定,减轻损伤。

3、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求助。

Q

我们发现不知名的动物时该怎么做?

A

1、如果我们发现了不知名的动物时,应该马上上网查询通过发现地点、样貌来判断是否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名册的一员,并求助民警。

2、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我们可以在网上查询林业局的电话,然后等待专业人员前来鉴定。

Q

收容救护野生动物的部门有哪些?

A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承担区域内迷途、伤病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工作,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编辑:小阆

审核:如风

来源:阆中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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