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秩序管理
永远爱你冰塘 发表于:2022-4-18 18:28:1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454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警民直通车上海”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公安局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秩序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疫情防控、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紧急就医等需要的除外。交通管制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通告提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分区分类差异化防疫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此外,禁止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因疫情防控、生活保障、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紧急就医等需要的除外。交通管制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通告明确了多项严禁实施行为,具体如下:

(一)封控区内人员在封闭管理期间擅自出户;

(二)封控区和管控区内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擅自离开居民小区/自然村(单位、场所),或者进行聚集活动;

(三)防范区内人员擅自进入封控区、管控区,或者防范区场所未合理控制人员数量;

(四)违反隔离管控规定,故意破坏门磁、封条擅自出入;

(五)拒绝接受本市防疫部门、医疗机构组织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

(六)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拒绝按规定接受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拒绝按规定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

(七)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人员,符合出院或者解除医学观察标准,拒绝出院或者解除医学观察;

(八)在医院、方舱、隔离点等救治隔离场所,或者居住小区、单位等其他场所,辱骂、殴打医务人员、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防疫工作人员,或者起哄闹事,扰乱公共秩序;

(九)编造、故意传播涉疫虚假信息,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证明、道路通行证等证明文件;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市防疫措施的行为。

通告还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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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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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心随674 发表于 2022-4-18 18:29:01 | 阅读全部
希望疫情早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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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做顿 发表于 2022-4-18 18:29:23 | 阅读全部
希望疫情早点过去。但老百姓的生活物资、急需看病吃药落到实处,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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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吹蛋蛋疼风w 发表于 2022-4-18 18:29:45 | 阅读全部
防范区禁止机动车上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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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37 发表于 2022-4-18 18:30:06 | 阅读全部
转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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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燕雀傥 发表于 2022-4-18 18:30:30 | 阅读全部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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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902 发表于 2022-4-18 18:30:59 | 阅读全部
愿疫情早点结束,祝大家平平安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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