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医保局不断推出便民惠民的医保公共服务举措。 自2022年5月1日起,全面取消遂宁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异地就医临时备案(外伤和军属等特殊情况除外)。遂宁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和临时外出在省内异地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可凭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手续,无须再向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备案。
遂宁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可在异地就医联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应由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补充保险或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支付的,实行“一单制”结算,其待遇标准按照“参保地目录、参保地待遇”原则执行。因特殊情况未在就医地联网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可持住院医疗费用的发票、清单、出院证等相关票据,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零星报销,不降低报销比例。
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医保临时备案(外伤、军属等特殊情况除外)后,全市基本医保参保群众在省内异地就医,会更加方便快捷。
(来源: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