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 南充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获悉,日前,家住 仪陇县 新政镇某小区的刘女士遭遇“洗钱案”诈骗,所幸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民警及时介入,才未造成财产损失。
“不好了,不好了,我家里有人接到一个境外电话,就出去了……”5月13日,仪陇县公安局新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称自己家人很有可能遭遇了电信诈骗。派出所民警当即电话联系刘女士,但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民警与刘女士家人紧急沟通后,家人立即联系刘女士要好的朋友,却得知刘女士并没去朋友那里。经过几番波折,民警终于在一家银行的ATM机处找到了刘女士。
一位民警介绍,当他们到达现场时,诈骗分子正在冒充“公安局”对刘女士进行诈骗,更严重的是,她已经向对方提供了银行账户和密码,对方正通过手机和电脑,远程对她的账户资金情况进行审查。
当天,刘女士接到一个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来电,对方称其名下办理的银行卡涉嫌一宗洗钱案,要清查其名下所有账户资金来源,如不“配合调查”,刘女士名下资金将被“冻结”。在看到对方发来的逮捕令、警察证后,刘女士对诈骗分子的话深信不疑,并在骗子的指引下,来到一家银行的ATM机处,将手机调成飞行模式,通过QQ与对方联系。
正当刘女士准备将8万余元进行转账时,民警及时加以制止,终止了转账。随后,民警协助刘女士将其相关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补办了一张新卡,并将钱转到新办的卡里,确保了资金安全。
在此,南充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提醒市民,公检法机关绝不会通过网络发送逮捕令、拘留证等法律文书。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以及短信验证码绝不能向他人提供,谨防财产被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