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河南随意赋红码党内处分就想了事?社会公信力何在?
杨柳657 发表于:2022-6-23 13:38:2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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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郑州赋红码事件一直传得沸沸扬扬,22日晚些时候,事情有了进一步进展。根据清风郑州官方消息,经查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部长冯献彬,以及团市委书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社会管控指导部副部长张琳琳,擅自决定对部分村镇银行储户来郑赋红码,安排相关人员对储户在郑扫码人员赋红码。目前,当地已决定对涉事人员进行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消息一经传出引发了广大网民的热议,大家都认为这种处罚过于轻了,没有达到网友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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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肆虐的当前社会,健康码已经成为民众十分重要的一项出行和活动标准,在防疫常态化的环境中,一旦健康码变色,持码人的出行必定受到影响,对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所以这次郑州事件的精准“赋红码”让大众气愤不已,显然这些普通百姓的自身基本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且不说这些村镇银行的储户和银行之间的矛盾,这几名公职人员凭什么就敢动用公权力帮银行搞定客户?并且十分重要的的一点,其中446人是入郑扫场所码被赋红码,871人并不在郑州,他们只是扫了别人发送的郑州场所码被赋红码,这显然十分不合理!这些人甚至都不在郑州就被赋了红码,完全让这1000多人的出行受到限制。
大家气愤的不光是这些银行储户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更是这些执法者、掌权者擅自对不符合赋码条件的人员赋红码,严重的损害了健康码管理使用的严格规定,在社会层面造成十分严重的不良影响,完全就是乱作为。这种随意赋红码带来的出行不便以及财产损失和几名涉事官员的党内处罚相比完全是不对等的,这种问责完全不能匹配,尤其对于政府公信力的损害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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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撤职的冯献彬,曾担任过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负责社会面稳定、重大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等,分管治安支队、特警支队。据悉早在2021年11月冯献彬已任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另外一名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的张琳琳在2020年10月,曾被评为“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显然这两名长期担任相关工作的领导经验可以说十分丰富,并且获得了不少荣誉。但为什么在这次的红码事件中,本应该用于疫情防控的行程码,竟然成了他们控制别人行程的工具,这其中到底有没有所谓的“利益链条”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显然党内处分是不足以平民愤的!民众的呼声在于这些国家公职人员已经构成违法犯罪活动,必须量刑处理!并且刑法中也有明确说明。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况,在第八条详细做出规定!这次的红码事件除了涉嫌滥用职权罪外,还涉嫌非法拘禁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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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乱赋红码的行为符合非法拘禁罪中所说的以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是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行为。
综上,对相关责任人员应分别以涉嫌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显然他们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公器私用!会白用吗?显然背后还有利益方面的输送,相关人员还可能涉嫌受贿罪!但这有待于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当今社会,健康码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新事物加入到我们的生活中,它的存在已经代表了一种新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所以健康码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畴中妥善使用,但是必须“善用”一定不能“擅用”如果一旦超出边界,就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这次的事件已经发生,解决办法只有一个,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肃问责,给广大人民一个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依法依规处理,才能切实保障健康码今后不再会被滥用,维护最基本的严肃性和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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