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防疫危害大,通报之后还应问责
123456825 发表于:2022-6-26 11:14:4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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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6月24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批不符合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典型案例。

通报过度防疫典型,兑现了此前要求坚决落实“九不准”的承诺,让观望政策走向的人们坚定了信心,至少若下一次遭遇过度防疫,他们有了拿着典型案例与加码者论一论的底气。这次通报无疑是重要的,在“九不准”提出后约1个月的时间节点,如果没有“干货”,如何能让还在加码的地区确信“九不准”不是纸上功夫?所以,通报是一个风向标,对公众如此,对地方防疫部门亦是如此。

被通报的三起典型案例,河北4地堪称过度防疫典型中的典型——只要城市出现疫情,不管是否来自该城市的低风险区域一律管控,不认健康码和核酸证明,默认整个城市都是高风险区域,整个城市来的人都是高风险人员。相较于河北4地,青海的加码也令人震惊——对所有低风险返青人员贴封条,试问,该地的经济活动还怎么正常开展,社会交流还如何正常进行?

与前两个案例相比,辽宁两地做的是核酸生意,要求旅客到站后多做一次核酸检测,并收取每人次19元的费用。当下一些城市,虽然也有对旅客多做一次核酸的要求,但这些核酸检测都是免费的,原因是该要求是地方自选动作,确定要开展的话,应当谁提出谁负责,而不是我做决定你来买单。

案例具有相当的典型性,被通报一点也不冤。此外,一些地区将健康码用于非防疫需要,限制公众的正常生活,这类做法也值得重视。滥用健康码是否属于过度防疫?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具体分析,但有必要指出,滥用健康码显然与疫情防控相关,本身也是破坏防疫政策稳定性、公信力的一件事。

对此,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雷正龙在回答南都记者关于“储户健康码被河南省赋红码事件”时表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了健康码的使用管理、运行保障和信息安全等各项规定,要求各地根据不同疫情风险等级对相关人员进行精准赋码,不得“一刀切”“码上加码”。明确要求严格健康码的功能定位,不得擅自扩大应用范围,绝不允许因疫情防控之外的因素对群众进行健康码赋码变码。

防疫措施涉及太多公共权利,过度防疫也不应只做字面意义上的理解,对于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动向,有必要给予关注。防疫政策加码是过度防疫,滥用防疫政策也应该是过度防疫。两者本质上相同:在结果上,均借由防疫之名侵害个人权利;在方法上,均无限扩张防疫手段;在限度上,均超过了疫情防控的正当要求;在目的上,均是以防疫目的掩盖其他目的,比如,加码可能是为了避免被问责,或者为了减少社会治理的成本,等等。

作为典型案例被通报的城市,理应觉得脸上无光,积极整改或自查自纠。但“点名批评”能否从根子上制止类似现象就存疑了。一项涉及公共权利的政策,因违规导致了一个坏结果,那么对违规的惩戒应该是与结果危害性相当的,否则违规成本就低于惩戒手段。过度防疫曲解了防疫责任制,害怕被问责而宁愿层层加码,如今,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人员正常往来,或许也需要相应的责任制,对过度防疫的主要责任人问责。

过度防疫侵害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公共权利,要落实好“九不准”,避免在此后的每一个节假日和城市重启节点遭遇通行难。故过度防疫典型案例被通报后应跟进问责,避免类似现象今后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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