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关于寻找受害人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哈哈SE7 发表于:2022-7-19 21:58:5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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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

关于寻找受害人进行报案登记的公告

2020年1月,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侦查发现以林某某为首的诈骗集团,以谈恋爱为幌子骗取受害人到“蚂蚁金融”、“阿里金融”、“ 蚂蚁财富赌博”、“爱丽丝奢侈品海外代购”等平台进行投资期货、刷单及赌博,以此对国内不特定对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特别巨大。目前本案涉及受骗群众较多,部分被害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为全面查清该犯罪团伙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法严厉惩治犯罪,现就该案涉案被害人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对象
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该诈骗团伙在缅甸勐波“小八层”架设诈骗窝点,实行公司化管理,以高薪待遇为诱饵,从国内招募青年从事利用话术剧本诱导受害人到“蚂蚁金融”、“阿里金融”、“ 蚂蚁财富赌博”、“爱丽丝奢侈品海外代购”等平台进行投资期货、刷单及赌博,以此对国内不特定对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资金特别巨大。涉及以上平台的被骗受害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受害人(已报案并立案的除外)。
二、登记日期
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15日止。
三、受理地点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分局刑侦楼1楼106室,乔警官:0817-3687629)。

四、登记方式
(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二)涉及本人被骗时,与嫌疑人之间的聊天记录、涉及的通联账号信息、嫌疑人人设信息、涉诈骗APP信息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发生的证据资料。
(三)向嫌疑人提供的账号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明细),微信、支付宝等其他转账依据及其他能够证明付款事实的书面材料。
登记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相关证据材料予以报案登记的,将严格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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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 #嘉陵,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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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6819 发表于 2022-7-19 21:59:10 | 阅读全部
我是2018年到2019被骗的[泣不成声][泣不成声][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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