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投江,三少年舍命相救全部遇难,法律应惩戒见义勇为
123456914 发表于:2023-4-12 07:39:02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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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创作挑战赛# 4月2日凌晨,四川阆中一位女孩跳江自尽,3位小伙下水营救。据悉,女孩被救,3位小伙子溺水身亡。

三个小伙子才十六七岁,正是青春好年华,他们的父母该是多心痛啊。

网传一、2023年4月1日晚,五个同伴相约在四川阆中市水西路江附近的“归客”酒吧喝酒,从1号晚上喝到2号早上5点左右。在三名男生去买单时,其中一名女子因喝醉提出想跳江,另外一名女子表示愿意陪她,两名女子立马就跳进了江里。三名男子见状,一起下去营救,两名女子被救,三名男子溺水。



网传二、一名女孩跳江轻生,3名小伙得知情况后先后下水救援,遗憾的是女孩获救,3名参与救援的小伙溺水身亡。



无论哪种情况,3名小伙溺水是事实。

学校和社会对防溺水教育很重视,不仅在安全平台教育、还要家长和学生签订责任书,尽管这样,每年还仍然有很多学生溺水身亡。

下水救人,不能提倡,要明令禁止。下水救人很困难,没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往往救不上别人,反而会把施救者拖入险境。



对于没有能力的施救者特别是青少年学生,如果下水救人,不给予鼓励,给予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制止这种悲剧的发生。

南京彭宇案,让路人不敢扶老人。如果法律对没有技能而下水救人的学生给予处罚,一定会引发社会关注,引发讨论,其效果比其他教育要好得多。

“见义勇为”下水救人被法律处罚看起来可恶,但实际上却有益于社会,保护了真正需要保护的正义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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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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