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人,你们所期待的高坪公租房申请流程来啦——
狂风974 发表于:2023-5-1 10:05:2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757
上次小编发了关于公租房的文章之后

(戳这里回顾)

有不少小伙伴给小编留言询问

公共租赁住房

应该如何申请?申请条件有哪些?

......



那么今天

小编就来跟大家说说

公租房申请的那些事儿



保障对象

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申请条件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城镇户口;

2)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及无价值较高商业门面;

3)无小型汽车(车辆价值10万元以下除外)或经营性车辆;

4)无工商注册;

5)其他符合公租房政策相关规定。

2、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无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及无价值较高商业门面;

2)无小型汽车(车辆价值10万元以下除外)或经营性车辆;

3)无工商注册;

4)其他符合公租房政策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申请由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向临时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 《南充高坪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3.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婚姻信息;

4.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员需提供房屋信息和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原件、车辆信息查询证明原件、工商注册查询证明原件、租房证明资料(租房合同、房东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未享受公租(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证明原件;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 特殊保障群体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低保证明、特困人员证明、残疾证、优抚证、劳模证书、复转军人证等);

7. 新就业职工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和工作单位出具的编制证明或劳动关系证明;

8. 外来务工人员应提供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时间和收入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

9.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员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承诺追责书)和授权审核书;

10.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图源网络)

申请流程



相关问答

Q:可以将公共租赁住房转租给其他人吗?

A: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不得转租、转借、分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将严肃追责从严处罚,5年内取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Q: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之后可以长期居住吗?

A: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合同是每年签订一次。承租人租赁合同期满,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Q:如果瞒报信息骗取登记资格,会有什么后果?

A:申请人隐瞒住房、收入等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区保障住房管理中心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图源网络)

温馨提示

文章最后,小编提醒想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小伙伴们,申请公租房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所以大家不要上当受骗哟~

公租房的出现

无疑是对市民朋友们的极大福利

符合条件的高坪人赶紧去申请吧!



现在大家都了解了吗?

如果还有想要咨询的问题

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微高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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