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讨债未果竟挖对方祖坟盗走骨灰盒逼其还钱,犯盗窃骨灰罪双双获刑
真不是我干的的 发表于:2023-6-15 11:02: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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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时,四川南充嘉陵区乡下一处墓地,两名男子穿着筒靴用铁锹将一座坟墓挖开,之后将坟墓内的骨灰盒盗走。被挖坟墓是当地村民周某已故父亲的坟墓,因周某与这两名男子有经济纠纷,他们遂挖祖坟盗取骨灰以此要挟周某还钱……

这是2022年10月20日深夜发生的一幕。接到报警后,当地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先后将两名男子抓获。事后,警方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前往广州一湿地公园内找到偷埋在此的骨灰盒,并交还给周家人。5月23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两名男子因盗窃骨灰罪被分别判处七个月和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均缓刑一年),判决目前已生效。

报警:

村民父亲坟墓深夜被挖开

骨灰盒被盗走

骨灰盒被盗事件,发生在2022年10月20日的深夜。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的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地位于南充市嘉陵区乡下一偏僻农村,被盗的坟墓,是当地村民周某已故父亲的坟墓。2022年10月21日凌晨,周某的弟弟曾接到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称已将其父骨灰盒盗走,让他通知周某拿钱取回骨灰盒。

接到周家人的报警后,南充嘉陵区警方随即展开调查。今年春节前后,犯罪嫌疑人冯某和余某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两人对盗取骨灰盒一事供认不讳。



↑骨灰盒被埋在广州一湿地公园内

据警方介绍,冯某是重庆人,余某是湖北人,两人盗走骨灰盒后,用车将骨灰盒运回广州,将其偷偷埋在广州市一高速公路旁的湿地公园内。

今年1月31日,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办案民警在上述湿地公园内找到骨灰盒,后将其返还给周家。事后,冯某和余某因涉嫌盗窃骨灰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调查:

两人讨债未果

挖坟盗骨灰盒逼对方还钱

冯某、余某为何要挖开周某已故亲人的坟墓还盗走骨灰盒呢?

据办案民警介绍,周某常年在广东做生意,期间跟冯某和余某有一些经济上的纠纷,冯某和余某二人在广州多次找周某要钱无果,在找不到周某本人的情况下,便决定到周某老家试一试。2022年9月份左右,冯某和余某二人来到周某位于南充市嘉陵区乡下的老家。期间,二人还拍摄了周某老家的视频并给周某打电话,在向周某要钱被拒还被拉入黑名单后,冯某、余某二人便有了通过盗挖周某祖坟盗取骨灰盒逼周某还钱的想法。

在村里,冯某、余某二人自称是周某的朋友,并谎称帮朋友回村里给亲人上坟。根据村民的指引,冯、余二人找到周某已故父亲的坟墓,为打消村民疑虑,两人当时还专门买了鞭炮到墓地祭祀后方才离开。两人返回广州后,又曾联系周某要钱,但仍没有结果。



↑嫌疑人指认盗挖坟墓现场

2022年10月19日,冯某和余某再次来到周某老家,通过拉横幅、放喇叭的方式试图逼周某还钱,但被村民们驱走。10月20日,冯某和余某到附近场镇购买了两把铁锹和两双雨靴,并于当晚10时许,偷偷将埋葬周某父亲的坟墓挖开,将坟墓内的骨灰盒盗走。

判决:

构成盗窃骨灰罪

两男子双双被判刑

据检察机关指控,冯某和余某因多次向被害人讨要欠款未果,便通过挖祖坟来逼迫其还钱。2022年9月份左右,冯某和余某来到周某位于四川南充嘉陵区乡下的老家,以帮朋友上坟为借口,打探到周父的坟墓位置。2022年10月19日,两人再次来到周某老家通过拉横幅、放喇叭的方式希望周某还钱,被村民驱离。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冯某、余某盗窃他人骨灰,其行为已构成盗窃骨灰罪,两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有伤社会风化和社会风尚,严重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应受到惩处,并引以为戒。冯某有故意犯罪的刑事前科,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冯某、余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两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5月23日,红星新闻从嘉陵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最终以盗窃骨灰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余某因犯盗窃骨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宇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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