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营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面向全县征集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线索的公告
普通人物怨 发表于:2023-9-3 15:28:3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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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营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面向全县征集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线索的公告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传统美德,崇尚公平、正义、文明的社会风气,县委政法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2023年以来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线索。望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现、提供、挖掘、搜集2023年以来在我县范围内发生的见义勇为事迹线索。
一、申报条件
依据《营山县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细则》,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申报。
(一)同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二)同正在实施侵害国家、集体财产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
(三)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破获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
(四)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
(五)其他见义勇为的。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见义勇为受益人、见证人、行为人及其近亲属,见义勇为行为人所在单位、街道等相关单位依据上述条件提供真实线索。提供线索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或者情况说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书面申请或者情况说明的内容包括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经过等。
三、申报时间
本次线索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设截止日期,常年有效。
四、线索提供方式
线索以书面方式交至县委政法委综治督导股,联系人:邓静,联系电话:0817-5061660,邮箱:zfw8221975@163.com
中共营山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来源:营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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