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辖三区同步通告,事关缓堵保畅通!
南充同城 发表于:2023-11-6 21:56:0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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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合市辖三区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

相关工作的通告


南充市辖三区同步通告,事关缓堵保畅通!-1.jpg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的工作要求,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全面提高通行效率,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通行有关规定,合理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杜绝超速行驶和过低车速行驶,确保高效顺畅通行。
2.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报警拍照后快速撤离,前往就近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处理。
3.车辆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文明礼让,不得逆行、随意变道、乱停乱放;行人要文明守法,不得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
4.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靠边驶入专用停靠点和泊车港湾,严禁在道路中间随意停靠上下客。
5.自觉在统一规划设置的潮汐市场、临时便民摊区内入市经营,严禁马路市场、以街代市;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车辆维修、生产加工(作业)、餐饮娱乐等商业活动。
6.共享电动车骑行者要严格自律,安全文明用车,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骑行、闯红灯、违规载人、未达使用年龄骑行等,严禁在规范设置的停放点位外乱停乱放。
7.广大市民朋友请及时关注路况信息,科学规划出行路径,择时错峰、择路绕行,尽量避开学校、施工路段等拥堵易发生区域。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的工作要求,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全面提高通行效率,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通行有关规定,合理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杜绝超速行驶和过低车速行驶,确保高效顺畅通行。
2.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报警拍照后快速撤离,前往就近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处理。
3.车辆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文明礼让,不得逆行、随意变道、乱停乱放;行人要文明守法,不得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
4.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靠边驶入专用停靠点和泊车港湾,严禁在道路中间随意停靠上下客。
5.自觉在统一规划设置的潮汐市场、临时便民摊区内入市经营,严禁马路市场、以街代市;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车辆维修、生产加工(作业)、餐饮娱乐等商业活动。
6.共享电动车骑行者要严格自律,安全文明用车,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骑行、闯红灯、违规载人、未达使用年龄骑行等,严禁在规范设置的停放点位外乱停乱放。
7.广大市民朋友请及时关注路况信息,科学规划出行路径,择时错峰、择路绕行,尽量避开学校、施工路段等拥堵易发生区域。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相关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缓堵保畅的工作要求,有效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全面提高通行效率,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道路通行有关规定,合理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杜绝超速行驶和过低车速行驶,确保高效顺畅通行。
2.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的,报警拍照后快速撤离,前往就近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处理。
3.车辆驾驶人要严格遵守交通信号、文明礼让,不得逆行、随意变道、乱停乱放;行人要文明守法,不得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翻越道路隔离设施。
4.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企业要进一步履行主体责任,教育引导驾驶人安全文明行车,靠边驶入专用停靠点和泊车港湾,严禁在道路中间随意停靠上下客。
5.自觉在统一规划设置的潮汐市场、临时便民摊区内入市经营,严禁马路市场、以街代市;严禁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进行车辆维修、生产加工(作业)、餐饮娱乐等商业活动。
6.共享电动车骑行者要严格自律,安全文明用车,严禁占用机动车道骑行、闯红灯、违规载人、未达使用年龄骑行等,严禁在规范设置的停放点位外乱停乱放。
7.广大市民朋友请及时关注路况信息,科学规划出行路径,择时错峰、择路绕行,尽量避开学校、施工路段等拥堵易发生区域。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南充市公安局

南充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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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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