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5亿!G318高坪区青莲至隆兴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大脚吴妈 发表于:2024-5-14 11:52:1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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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318高坪区青莲至隆兴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4〕164号)


13.25亿!G318高坪区青莲至隆兴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1.jpg

一、原则同意G318高坪区青莲至隆兴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303-510000-04-01-436978)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法人为南充市高坪区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三、路线起于高坪区青莲街道绕城高速桥下,顺接既有G318线,经老君街道东观镇,止于长乐镇(原隆兴乡)子桥湾(与蓬安县交界处),顺接G318蓬安段。
四、路线全长约27.3公里,其中新建段约8.3公里,改建段约17.2公里,路面改造段约1.8公里。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凌云山游客中心约1.9公里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7米;凌云山游客中心至终点约25.4公里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19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他未尽事宜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相关规定执行。
五、估算总投资约13.25亿元。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厅拟安排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约4.12亿元(以交通运输厅最终核定为准),其余部分由南充市财政性资金解决。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按程序报批。
(二)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建设过程中要及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未到位的不得开工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进展情况要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
(三)请项目法人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应在项目开工前办理而未完成相关手续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四)加强以桥梁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深化以桥址为重点的方案比选及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处治设计,并做好抗震设计。
(五)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要全过程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提出安全质量防护措施。建设期内要加强管理,保证施工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环境保护相关措施,有效预防或控制不良生态环境影响。
七、要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八、请南充市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国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坚决防范工程后续建设及运行安全风险,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及相关单位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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