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最高奖励超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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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嘉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15)嘉执字第991号

本院在执行唐波、唐开友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唐波、唐开友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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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唐波,男,汉族,1973年07月24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510903197307249311,住遂宁市船山区凯南一巷14栋10单元7号 。
执行案号:(2015)嘉执字第991号
执行标的:266355.3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唐波下落的,并协助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唐波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3000元;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本院登记有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郭警官
电话:17738212388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27日



来源: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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