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南部县法院: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执回百万余元工程款
凌8乱 发表于:2024-9-24 07:55:19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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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客户端】

南充市南部县法院: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 执回百万余元工程款-1.jpg

近日,南充南部县法院通过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成功执结涉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农业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帮助10名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拖欠四年的设备租赁费109万余元。申请执行人凡某某等人随后将一面印有“雷厉解决执行难·执法为民好法官”的锦旗送给执行法官,以表达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和感谢。

2018年至2019年,农业公司承包土地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租赁凡某某等人机械进行作业,后因租赁费结算问题,凡某某等人将农业公司起诉至法院。2022年,经南部县法院审理,判令农业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凡某某等人支付租赁费2万元至26万元不等。判决生效后,农业公司未履行支付义务,凡某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3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农业公司已停止经营,人去楼空,名下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公司在短时间内多次转让股权,存在逃避债务嫌疑。此外,农业公司除欠付涉案租赁费外,还拖欠大量农民工工资,并已进入诉讼程序。面对此种情形,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对被执行公司财产的查找。

为有效破解执行困境,南部县法院会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劳动监察大队对农业公司开展联动执法。慑于强大震慑,农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筹集部分资金,但仍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同时经核查,发现农业公司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状况,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核实情况属实后,执行审查团队依法裁定,将农业公司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并第一时间下达《执行通知书》。

经积极普法和教育训诫,农业公司股东最终表示愿意履行支付义务。2024年9月18日,在南部县法院执行局的主持协调下,凡某某等10名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农业公司股东共同付清设备租赁费109万余元。至此,该系列案件执行完毕。(供稿人:南部县法院 殷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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