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最高赏金超34000元,发现本人及财产线索立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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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张应席申请执行杜建明民间借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公告如下:

阆中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最高赏金超34000元,发现本人及财产线索立即举报!-1.jpg

被执行人:杜建明,男,1968年9月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阆中市保宁醋街38号,公民身份号码512930196809042130。
执行案号:(2023)川1381执恢401号
执行标的:170000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本院尚未掌握的)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对提供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并被本院有效控制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3000元
本公告发布后,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时间先后顺序予以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者到本院登记相关信息,二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予以登记,并仅对在先提供线索的举报者进行奖励。
本公告有效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刘法官、杜法官
举报电话:0817-6357231 0817-6277110
阆中市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26日



来源:阆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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