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延续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换购合格铅蓄电池新车额外再补贴100元
南充日报
消费者在选购心仪的电动自行车。
2月2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25年延续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协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记者23日在位于顺庆区人民南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店内看到,崭新的电动自行车整齐排列,款式多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宣传海报随处可见。店内顾客来来往往,有的在仔细端详心仪的电动自行车,有的在咨询销售人员补贴政策的内容。“去年这个时候,我们单日可以销售电动自行车3至5辆,今年因为有政策补贴,销量明显提高,单日可以销售5至8辆,每天前来咨询的消费者也明显增多。”该店负责人指着面前的一款电动自行车告诉记者,政府补贴加上商家让利,确实让消费者享受到更多优惠。以这辆车为例,本来的到手价是3000元,现在通过以旧换新补贴可以省500元,旧车折现可以抵500元,商家再让利300元,消费者只需要1700元就可以将其买回家。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2025年延续实施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在补贴标准方面,按购买的新车销售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的2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交售报废老旧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换购合格铅蓄电池新车的,额外再给予100元的补贴。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新车销售发票中价税合计金额为扣除各类促销优惠,由个人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旧车残值由个人消费者与销售主体或回收主体商定,不计算在补贴内。鼓励享受补贴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在新旧车辆要求方面,用于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旧车交售日期以回收证明上的回收日期为准;新车购买日期以新车销售发票上的开票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