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城区公开征集老年助餐合作单位的公告
大脚吴妈 发表于:昨天 19:3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946
公 告

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切实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助餐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目前在仪陇县城城区正常开展餐饮服务,凡有意愿为县城城区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可及、智慧高效的助餐服务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二、报名条件

(一)依法成立,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满足开展助餐服务的设施设备及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经过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

(三)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填写《仪陇县老年助餐服务合作单位申请表》,内容包括合作单位基本信息、经营状况、服务优势等。

(二)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场地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人员资质: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五)服务方案:包括菜单设计、价格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服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六)其他材料:如企业获得的相关荣誉、奖项,或以往开展类似服务的经验证明材料等(如有)。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仪陇县民政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三段15号)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3楼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7216567。

五、评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县民政局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二)实地考察:组织相关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情况等。

(三)综合评审:根据资格初审和实地考察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择优确定2至3家合作单位。

(四)公示公告:对入选的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老年助餐服务合作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

六、政策支持

(一)补贴扶持:对入选的合作单位,给予以下三项补贴。

1.建设补贴:按最高不超过1万元标准补贴(补贴刷脸系统、适老化改造等相关设施设备),未达到相应补助标准的据实补贴。

2.运营补贴:根据《仪陇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仪陇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仪民发2025[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按照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平时考核等情况给予每年不高于1万元标准的运营补贴。

3.老年人助餐补贴:困难老人按照5元/人/餐的标准进行补贴;普惠性老人60-79周岁3元/人/餐、80-89周岁5元/人/餐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免。补贴不含早餐,每天限补一次,送餐上门的送餐费老人自付。老人优惠部分由经营主体垫支,县民政局每季度核查用餐实际情况后发放。

(二)宣传推广:通过政府官方渠道、社区宣传等方式,对入选合作单位的老年助餐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其他支持:悬挂由仪陇县民政局授予的标识、标牌,提高企业美誉度。

(四)优先合作:在后续的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拓展中,入选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七、建设和管理要求

1.经遴选合格的合作单位应在室外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德乡长者幸福食堂”标识标牌。

2.设置老人就餐服务专区,在显著位置张贴“夕阳红餐桌”、“老年餐桌”等标识,使用面积不小于25㎡,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空调等设施设备。

3.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4.设有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并进行适老化改造。

5.厨房布局合理,符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

6.至少提供中、晚两餐服务,每餐提供不少于10种菜品,不超过15元标准的套餐,鼓励运营主体根据老人需求合理搭配套餐和调整菜品份额,并让利定价(标准套餐不少于两荤、一素、一汤和主食,其中荤菜不少于120克。分类套餐价格需提前报县民政局备案)。菜品应营养均衡、口味适宜、价格合理,并根据老年人饮食特点和需求,提供低盐、低糖、低脂等个性化餐食。

7.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材采购源头,确保食材新鲜、安全,索证索票齐全。有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等,能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

8.按规定在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安全承诺书等制度以及助餐服务信息等。

9.热心为老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实惠的餐饮服务。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合作周期

暂订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九、其他说明

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示。合作单位需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服务协议签订具体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仪陇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6日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仪陇, #新政镇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