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县城城区公开征集老年助餐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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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县城城区公开征集老年助餐合作单位——-1.jpg

仪陇县民政局

关于在县城城区公开征集老年助餐合作单位的

公 告



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切实满足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幸福感,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老年助餐合作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目前在仪陇县城城区正常开展餐饮服务,凡有意愿为县城城区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可及、智慧高效的助餐服务的民营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二、报名条件(一)依法成立,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二)满足开展助餐服务的设施设备及服务人员,服务人员需经过健康体检,持有健康证;
(三)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材料(一)申请表:填写《仪陇县老年助餐服务合作单位申请表》,内容包括合作单位基本信息、经营状况、服务优势等。
(二)资质证明: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三)场地证明: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人员资质:服务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五)服务方案:包括菜单设计、价格体系、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服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六)其他材料:如企业获得的相关荣誉、奖项,或以往开展类似服务的经验证明材料等(如有)。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仪陇县民政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三段15号)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股3楼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7216567。

五、评选流程(一)资格初审:县民政局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实地考察环节。
(二)实地考察:组织相关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经营场地、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服务情况等。
(三)综合评审:根据资格初审和实地考察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择优确定2至3家合作单位。
(四)公示公告:对入选的合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老年助餐服务合作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

六、政策支持(一)补贴扶持:对入选的合作单位,给予以下三项补贴。
1.建设补贴:按最高不超过1万元标准补贴(补贴刷脸系统、适老化改造等相关设施设备),未达到相应补助标准的据实补贴。
2.运营补贴:根据《仪陇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仪陇县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方案》(仪民发2025[4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按照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平时考核等情况给予每年不高于1万元标准的运营补贴。
3.老年人助餐补贴:困难老人按照5元/人/餐的标准进行补贴;普惠性老人60-79周岁3元/人/餐、80-89周岁5元/人/餐补贴,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全免。补贴不含早餐,每天限补一次,送餐上门的送餐费老人自付。老人优惠部分由经营主体垫支,县民政局每季度核查用餐实际情况后发放。
(二)宣传推广:通过政府官方渠道、社区宣传等方式,对入选合作单位的老年助餐服务进行宣传推广,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其他支持:悬挂由仪陇县民政局授予的标识、标牌,提高企业美誉度。
(四)优先合作:在后续的老年助餐服务项目拓展中,入选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

七、建设和管理要求1.经遴选合格的合作单位应在室外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德乡长者幸福食堂”标识标牌。
2.设置老人就餐服务专区,在显著位置张贴“夕阳红餐桌”、“老年餐桌”等标识,使用面积不小于25㎡,能够容纳10名以上老年人同时就餐,配备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空调等设施设备。
3.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标准。
4.设有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无障碍设施并进行适老化改造。
5.厨房布局合理,符合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
6.至少提供中、晚两餐服务,每餐提供不少于10种菜品,不超过15元标准的套餐,鼓励运营主体根据老人需求合理搭配套餐和调整菜品份额,并让利定价(标准套餐不少于两荤、一素、一汤和主食,其中荤菜不少于120克。分类套餐价格需提前报县民政局备案)。菜品应营养均衡、口味适宜、价格合理,并根据老年人饮食特点和需求,提供低盐、低糖、低脂等个性化餐食。
7.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把控食材采购源头,确保食材新鲜、安全,索证索票齐全。有完善的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等,能及时处理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
8.按规定在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安全承诺书等制度以及助餐服务信息等。
9.热心为老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实惠的餐饮服务。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合作周期暂订一年,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执行。

九、其他说明本项目合作意向机构确定后将另行公示。合作单位需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服务协议签订具体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附件:仪陇县老年助餐服务合作单位申请表.docx




仪陇县民政局

2025年2月26日







为更好满足全县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增进民生福祉

仪陇县老年助餐补贴政策来啦!
↓↓↓


一、补贴类型


(一)普惠型老年助餐补贴补贴对象:具有仪陇县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补贴标准6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餐补助3元;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餐补助5元9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二)特殊困难老人助餐补贴补贴对象:具有仪陇县户籍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具体包括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重度残疾老年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四级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指子女或赡养义务人长期不在身边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每人每餐补助5元。
普惠型老年助餐补贴和特殊困难老人助餐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银杏家园”老年人专项助餐补贴(“银杏家园”老年人专项助餐补贴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北京字节跳动公益基金会、北京新民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促进中心共同发起的公益项目)
补贴对象:具有仪陇县户籍的特殊困难老年人,补助名额60名,需保证每月就餐天数达20天。具体对象包括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残疾老年人,留守、空巢、独居老年人(指子女或赡养义务人长期不在身边3个月以上)。
补贴标准:每人每餐补助7元,可叠加享受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补贴。








以上三项助餐补贴每天均限补一次(午餐或晚餐),仅用于补贴老年人就餐,不直接发给补助对象,不重复不累积,不能转赠,在老年人支付就餐费用时直接抵扣,补贴对象均需年满60周岁。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可在县级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辖区内老年人的用餐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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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领方式及流程

(一)审批流程: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老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居)申请,填写仪陇县老年助餐服务补贴申请表,村(居)进行初审,上报乡镇民政所审核,经乡镇审核且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二)服务流程:通过审批的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助餐服务机构签约登记。签约完成后,到仪陇县天府银行营业网点或助餐点位采集费用结算信息、办理天府银行卡,并预充值餐费。
(三)补贴方式:老年人通过刷脸支付补贴后个人应付费用,民政部门根据就餐情况据实与助餐机构结算应支付补贴款项。




助餐点可堂食,也可送餐上门,送餐上门的送餐费由老年人自付。







三、助餐服务介绍


(一)助餐点位:目前,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助餐服务机构共三个。
1.仪陇县紫东怡家幸福食堂(仪陇县残联旁);
2.仪陇县新政镇为老服务中心(仪陇县新政镇松海街184号附2号);
3.仪陇县度门街道磨子坝社区为老服务站(仪陇县度门街道兴业小区2幢1楼 )。
后续如有新增,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二)助餐标准:老人到助餐服务机构就餐,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不超过15元标准的套餐,鼓励助餐服务机构根据老人需求合理搭配套餐和调整菜品份额,并让利定价(标准套餐不少于两荤、一素、一汤和主食,其中荤菜不少于120克。各助餐服务机构制定的分类套餐价格需提前报县民政局备案)。

(三)助餐时间:午餐11:30-13:00
晚餐17:00-18:30



四、咨询联系电话



仪陇县民政局老龄和养老服务股

0817-721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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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仪陇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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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yilongnews新浪微博:@仪陇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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