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这个小区公共收益“分”还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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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世纪城小区业主领取公共收益分红
日前,顺庆区中南世纪城小区1930户业主依据房屋面积,领到40元至150元不等的公共收益分红。而在龙川半岛小区,这一操作已成连续多年的“保留节目”。此外,延安路一个不足百户的微型小区通过自治管理,今年春节给每户居民发了100元“红包”。3月3日,记者采访了解到,小区公共收益到底是“分”还是“留”,连日来引起了网友广泛讨论。
1多个小区公共收益分发给业主
“请各位业主持房屋不动产证、身份证原件到小区西大门处扫码登记,领取小区公共收益分红。”1月25日,中南世纪城小区业主们喜气洋洋,现场领取40元至150元不等的红包。据悉,此次公共收益分发覆盖全小区1930户业主,总金额达13.9万余元。发放标准依据房屋面积,按照每平方米0.74元发放。
“这是小区第一次进行公共收益分红,而收益主要来自于小区近8年时间的公共区域广告投放、小区推广活动以及停车位出租。”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强告诉记者,小区于去年4月成立业主委员会,当时物管公司向他们移交了这些年小区的部分公共收益共计14.57万元。在扣除必要的基础建设和环境美化支出后,业主委员会决定拿出其中90%以上回馈业主,共享这份红利。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希望通过小区公共收益分红的形式,来营造业主当家作主的氛围。希望大家以后在小区建设等方面更有积极性和参与感,也让小区更有凝聚力。”陈强告诉记者。
不过,陈强也坦言,当前小区每年的收益有限,这次能全体分红,主要是靠多年累积,下次分红还有待时日。
记者同时从龙川半岛小区获悉,该小区已连续6年将公共收益向全体业主分发。“电梯广告收益、店铺出租收益等每年大约有10万元,基本都用于小区业主分红。”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卢重先告诉记者,龙川半岛小区共有1594户业主,小区的发展需要每位业主积极参与,分红主要是为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我们每半年会通过公众号、朋友圈、小区公示栏等向全体业主公示小区收益明细。今年的分红工作已在筹备中。”卢重先向记者展示了小区公众号“我在半岛说龙川”上发布的2024年1至6月和7至12月小区共有收益明细,包括智能门禁广告、电梯广告、泳池租金等。
“我们不算是分红,应该叫邻里互助金。”家住顺庆区延安路的网友“塔罗”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不足百户居民,当前采用业主自治的管理模式,平时每月交几十元“物管费”用于日常管理,除去更换楼道灯、疏通下水道等公共设施的开支,结余部分年底返还。今年春节,小区依靠日常结余和少量停车费收入,为每户业主分发100元“年终奖”。
2小区公共收益如何分配?
小区公共收益,业主是否可以“分红”?市人大代表、四川省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和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其分配需遵循建筑物费用分摊和收益分配等事项的相关约定。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公共收益涵盖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停车位收益、租赁摊位收益等。
具体分配方式需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服务企业可代为管理公共收益;成立后,业主委员会可自行管理,也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目前,公共收益大多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其用途也多由其决定。
由此可见,业主有权参与小区公共收益分配,具体分红方式和比例需通过业主大会决策确定。
廖丹还说,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指出:业主共有资金包括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和其他合法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管理,也可以以书面合同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人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经营。共有部分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收益属于业主共有。
业主、业主委员会可以制定业主共有资金使用规则,约定业主共有资金的用途、使用权限、程序、信息公开、监督方式等内容,并经业主共同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侵占、擅自使用业主共有资金。
但现实往往更复杂。记者调查发现,南充多数小区公共收益仍由物业公司“代管”。“不是不想分,而是不敢分。”某物业经理透露,部分业主主张分,但小区设施维修需要资金池,“我们常陷入‘及时行乐’和‘长远发展’的两难。”该物业经理说。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张胜兵告诉记者,“分红”这种说法并不妥当,这些公共收益本来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管公司应当把这些钱存在业主的公共账户上。至于该不该分,也是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不过,据他了解,我市分发这笔资金的小区确实少见。
“法律虽明确收益分配需经业主共同决定,但很多小区从未召开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覆盖率低、业主参与意识薄弱,也会导致产生‘糊涂账’。”廖丹说,此外,“合理成本”缺乏量化标准,广告位维护费、业委会津贴等支出也边界模糊,这些问题都值得深入研究。
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治钦文/图
记者手记
比“红包”更珍贵的是共治初心
当“小区分红”成为流量密码,我们更需要冷静思考:这些真金白银,分的是集体经济的硕果,考验的是基层治理的智慧。从中南世纪城的“初试啼声”到龙川半岛的“成熟示范”,抑或是从微型小区的“自治突围”,每个案例都在书写新时代的“小岗村故事”。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新修订的《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特别强调“业主共有资金使用规则”,这实际上为基层治理提供了法治化框架。或许,比争论“该分多少”更重要的是建立透明机制,比计较“钱去哪了”更迫切的是培育参与意识。
新年红包终会花完,但由此激活的“社区共同体”意识,才是城市文明进程中最珍贵的礼物。当更多小区学会“算大账、看长远”,当业主们真正成为“小区CEO”,那些关于“分”与“留”的讨论,终将化作共建美好家园的实践注脚。
网友辣评
@晓诸葛:建议推广“532”分配法——50%入维修基金,30%用于品质提升,20%灵活分配。既要眼前甜头,更要长远保障。
@柚子:不完全支持“杀鸡取卵式”分红!不然后续维修如果要大家平摊,就更困难。如果一次性将公共收益分光,等到设施需要维修时,业主们可能因为费用问题产生矛盾,影响小区和谐。
@jason:公共收益作为业主共有的财产,以现金形式分红,能让业主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己的权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对物业公司起到监督作用,促使其提升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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