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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充实干部人才队伍,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关于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等文件精神,顺庆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现就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区属事业单位1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9名,教师2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9年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顺庆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人员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区属事业单位在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5办公室(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266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502办公室(顺庆区果城路13号区政府4号楼)。教师在南充市顺庆区教科体局602办公室(顺庆区育英路21号)。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南充市顺庆区2019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2)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面试考试成绩当场公布,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请考生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
区属事业单位面试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教师面试分别由区卫健局、区教科体局负责组织。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面试评分结果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各岗位若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教师各岗位若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总成绩并列的,以讲课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员,若讲课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实行等额体检。体检由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教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查。复查在首次体检后三日内进行,由拟聘人员写出书面复查申请,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七、有关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南充市顺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2268828
南充市顺庆区卫生健康局:0817-2243377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17-2235950
监督电话:0817-2234329
内容来自南充人事考试网、微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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