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阆中市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及餐饮、茶坊等行业在符合防控要求、按规定备案后,有序恢复开放或经营
慧眼识英雄1 发表于:2020-3-15 12:51: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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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充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分区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相关规定,我市防控风险等级从3月14日起已调为“低风险地区”。经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全市旅游景区、文体场馆及餐饮、茶坊等行业在符合防控要求、按规定备案后,有序恢复开放或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开放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恢复经营游船、景区内茶摊等项目。

二、恢复开放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文体场所。

三、恢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正常营业,但限制集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

四、恢复茶楼(含棋牌室、咖啡屋)、健身房、农家乐、家政等营业,但处于相对密闭空间、无法开窗通风的场所暂缓开放。

五、各类游艺、演艺娱乐项目和歌城、KTV、酒吧、电影院、网吧、游泳馆、洗脚房、培训机构、人像摄影、拍卖、按摩店、美容美体店等相对密闭场所继续暂缓营业,复业时间另行通告。

六、上述恢复开放或经营场所(行业)的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复业的防疫准备工作。其中,限上企业要按程序分别向市文旅局、市监局、商经局、教科体局、卫健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后方可开放或营业;限下企业(个体)、小微市场主体可适当简化备案程序和手续,采取“承诺”等方式进行备案,将承诺书张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日常监管。恢复开放或营业后,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人员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缩短开放时间、限定人流量(原则上不超过经营场地接待规模的50%),防止人员聚集。

七、各有关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复产复业指导,确保复业安全有序,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八、所有进出恢复开放或营业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推荐注册使用“果州健康码”等四川省健康码,绿码人员查验体温后进入相关营业场所,红码人员严禁进入。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4日起施行。指挥部以前发布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4日

餐饮行业专项复业指南

一、复业前准备

(一)准备足量的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水、酒精、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枪等检测设备。

(二)停业后首次恢复营业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需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餐具等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

(三)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张贴告示,提醒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卫生防护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四)按照要求规范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使用后的口罩放入垃圾桶中并及时清理。

(五)加强室内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六)主动掌握登记员工复工前14天生活轨迹等信息和健康状况,对外地返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原则上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二、复业后防疫要求

(一)进出顾客必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进出人员排查登记,如发现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重点疫区人员、与重点疫区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二)鼓励和倡导餐饮企业开发具备外卖形式的产品,并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自取的方式组织销售;若需堂食,尽量让顾客在包间聚餐,原则上单桌包间就餐人数不超过原设定人数的一半,同时包间必须开窗开门,保持通风透气;顾客在大厅用餐的应保持一定距离,严格控制用餐桌数,减少堂食顾客数量,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大厅接待能力的50%;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或使用公筷、双筷、公勺。

(三)对场所内餐厨设备设施、餐具、餐桌椅进行每天实时消毒,并做好详细消毒记录;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等防护用品,并至少进行2次体温检测,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员工在有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应及时洗手。

(四)设立单一出入口,关闭直达电梯等设施设备,使用楼梯上下,同时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严禁使用中央空调等设备,加强开窗通风换气,营业现场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

旅游三产商贸流通服务行业复业指南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行业实际情况,在现场核查过程中,旅游三产商贸流通服务行业需满足复业指南要求,方可开放或营业。

一、场所开放前准备

(一)保障防护物资配备。准备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水、酒精、洗手液、快速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配备体温枪等检测设备。

(二)加强健康教育。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入口处张贴告示,提醒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人流量大的地方通过设置宣传栏、张贴卫生防护海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定向推送防护知识资料。

(三)废弃口罩专门收集清理。按照要求规范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使用后的口罩放入垃圾桶中并及时清理。

(四)预防性消毒。加强室内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等高频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主动掌握登记员工复工前14天生活轨迹等信息和健康状况,对外地返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原则上需提供所在地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二、一般防疫要求

(一)加强环境清洁消毒。首选自然通风,也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机按通风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严禁使用中央空调设备。

(二)加强出入人员管理。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建立每日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上班前对员工进行体温、症状监测,并建立档案。对进出的所有人员进行体温、症状监测,如发现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重点疫区人员、与重点疫区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要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三)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垃圾桶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在,无超时超量堆放。垃圾转运车和垃圾桶、垃圾点定期消毒。

(四)自动扶梯、厢式电梯消毒。乘坐电梯时,首选自动扶梯。乘坐厢式电梯时应当佩戴口罩。电梯按钮、自动扶梯扶手等经常按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五)地下车库清洁消毒。地下车库应加强通风,保持地面、墙壁清洁。停车取卡按键等高频按触部位每日消毒应当不少于3次。

(六)走廊过道管理。根据人流量增加清洁消毒频率,保证通风,尽量减少停留时间。

三、特殊场所防疫要求

在满足一般防疫要求的情况下,特殊场所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旅游景区

1.调整景区、景点开放时间,开放时间为9:00-17:00;

2.游客凭身份证实名制购票和游览,必须佩戴口罩,在景区、景点入口处接受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3.各景区、景点要落实专人值守,加强景区内动态巡查管理,确保进入景区游客不聚集、不扎堆,原则上不提倡接待团队游客;为确保安全,景区游客数量不超过日常接待量的50%。

(二)文体场馆、健身房

1.设立单一出入口,建议使用楼梯上下,同时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进出所有人员须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要严控接待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平时接待能力的50%,人员之间务必保持一定距离。

2.停止向人员提供毛巾、电吹风等公共接触品,做好临时储物柜、浸脚池、座位、健身器材等清洗消毒。

(三)茶坊

1.设立单一出入口,建议使用楼梯上下,同时要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引导顾客尽量在包间消费,单个包间消费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顾客确需在大厅消费的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严控消费人数,原则上消费人数不得超过大厅接待能力的50%;依法合规经营的露天茶座桌椅与桌椅之间间距不得低于2米,每桌原则上不超过5人,避免人群聚集扎堆。

恢复营业承诺书

按照低风险地区复工复业疫情防控要求,郑重承诺如下:

一、按照复业指南做好营业前准备。备足防疫物资,做好消杀工作,建立复业员工健康档案。

二、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加强日常防疫工作,发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以及往来重点疫区人员、与重点疫区有接触等潜在风险人员立即向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报告,并协助做好隔离、送医等相关工作。

三、严格落实防聚集责任。原则上接待人数不超过正常接待能力的50%,相对密闭场所不对外开放。

四、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每天实时消毒、增加消毒频次,并做好消毒记录;员工全程佩戴口罩、穿戴清洁工作服、工作帽、手套等防护用品,每天检测体温。

五、进出顾客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果州健康码”等四川省健康码,红码顾客严禁进入营业场所。

六、设立单一出入口,关闭直达电梯,关闭中央空调等设备,加强开窗通风换气,营业现场的垃圾桶应增加清理频次,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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