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抵(返)阆中人员有关防疫要求的通告
小妖花满楼满fx 发表于:2020-3-16 03:22:0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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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精准管控境外抵(返)阆中人员,防止疫情输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稳定趋好态势,现将境外抵(返)阆中人员有关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一、自2月15日以来所有境外抵(返)阆中人员,须如实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登记,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检测、治疗、流行病学调查等疫情防控工作。

二、所有境外抵(返)阆中人员在入境后,须配合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做好入境健康登记,积极配合我市抵(返)阆中人员接送专班的统一安排。

三、所有境外抵(返)阆中人员,须如实填写《阆中市境外抵(返)阆人员健康申报表》,配合进行相关医学检测,接受分类管理服务。凡从境外疫情较重的国家或地区(发病率在十万分之一以上,省上如有明确标准从其规定)抵(返)阆中人员,须接受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配合做好核酸、血象、CT排查等相关服务。

四、所有境外抵(返)阆中人员,须做好“果州健康码”APP的下载、注册和填报工作,如实反映境外旅行史和自身健康状况。

五、凡境外家属、子女、亲友近期有返回阆中计划的,应及时向其转告本通告内容,抵(返)阆中时间和方式确定后,须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

六、如发现周边有未如实登记报告的境外抵(返)阆中人员,请立即拨打市应急指挥部电话: 0817—6227207, 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经核查属实,为境外国家或地区的抵(返)阆中未报告人员,将给予信息首报者奖励1000元,并由属地乡镇(街道)及时兑现。

七、凡涉嫌故意隐瞒传染病接触史、故意隐瞒疫情较重国家或地区旅行史及其他扰乱疫情管控正常秩序等行为的,人员接返、隔离观察、医学检查及治疗的所有费用一律自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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