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让小编提醒你:购房一定要注意的几个事
胡胡胡美丽_ss 发表于:2020-3-21 18:15:4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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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在买卖商品房时特作如下警示:

一、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时请仔细阅读张贴在各售房部的购房提示,并按购房提示了解开发项目用地、规划、建设、验收、预售许可、有无抵押、查封等情况,避免产生矛盾纠纷。

二、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按规定通过网上签约并出具统一格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在1个月内及时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开发企业不得私自变相签订其他认(订)购协议,严禁一房多卖。

三、购房人所交纳的购房资金应按规定缴入监管帐户,同时按规定缴纳住宅维修资金。

四、开发企业必须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向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的房屋才能对外销售。

五、购房人收房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证件),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开发企业与购房人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履行。

咨询举报电话:0817-7898817

仪陇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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