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123456848 发表于:2020-4-15 10:18:25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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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7月21日至8月20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五组对永定区开展了巡视,并于2016年3月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1. 全面部署,立行立改。收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细化分解和安排部署。制定了《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永委〔2016〕22号),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大类15个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区委成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下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4个专项整改小组,由牵头区领导具体抓。整改期间,区委召开了3次专题推进会和1次专项问题落实推进会。

2. 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区委严格实行“周安排、旬汇报、重大事项随时研究”的整改落实工作机制,不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按高标准、严要求,实行从严从实、分门别类、挂账销号、强化督查、明确时限抓整改,对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其中,对于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我区按照“零暂存”的要求、集中办信的方式,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反馈。目前,省委巡视组转给纪委的信访件96件,已办结92件,拟办结3件,正在办理1件;省委巡视组转给信访局的181件,166件已作出处理答复,15件匿名件已按《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处理的科级干部共100人,其中乡科级正职47人,乡科级副职53人,受重处分的4人、受轻处分的95人、正在调查1人,“一岗双责”追究2人,责任倒查追究6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2人。

3. 建章立制,注重长效。区委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努力促使我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区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习惯于开会布置任务、发文分解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2016年1月,区委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建立了区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督促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二是抓检查考评促责任落实。对《永定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实施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建立完善区委常委带队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整改“回头看”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问责。去年,评出先进单位12个,对考评较差的6个单位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三是抓“一把手”促责任落实。年初均按要求与各级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一把手”的主体责任。去年12月份,召开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四是抓纪律审查促责任落实。出台《永定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件办理“零暂存”工作规程》,抽调部分派驻区直单位纪检组长成立4个信访件调查组,集中办理省委巡视组移送的96件信访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同时,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王岐山书记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对省委巡视组要求龙岩市整改的张新洲、王增辉、吴瑞林、郑华文、范甲荣等案中的干部进行了处理,共涉及111名干部,一、二、三、四种形态处理人数分别占48.6%、37.8%、4.5%、9.1%。如,严肃处理了仙师镇原镇长江楠公款吃喝、违规送礼金问题,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五是抓追责问责促责任落实。对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接待超标、同城吃请等问题的金砂乡、城郊镇、国土资源局、卫计局进行责任倒查,加大问责力度。2015年12月底,结合践行“四种形态”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及违反廉洁纪律的城郊镇镇长黄庆南、国土资源局局长马荣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卫计局局长吕杨兴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公务接待不规范、在外用餐缺少接待公函和接待审批单的金砂乡,约谈其党委书记林松源、纪委书记赖思芬,并督促其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等相关制度。

(2)关于区纪委对派驻机构及乡镇纪委指导和督促力度不够,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下级纪检部门没有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一案双查”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派驻机构和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督促指导,提高办案能力和自办案件质量。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细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16年1月,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湖山乡纪委书记卢光衡和融资贷款失信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区纪委审理室主任余明森坚决予以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三是落实“一案双查”。对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单位,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2013年发生腐败案件的湖坑镇严肃追究责任,2014年4月,分管领导湖坑镇党委宣传委员陈树淦、湖坑镇企管站长吕思安因涉及该腐败案件及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5年12月底,结合践行“四种形态”,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及违反廉洁纪律的原湖坑镇党委书记班福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关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纪违法,在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土地使用、工程管理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谋利益的整改情况:一是扎紧制度笼子。制定出台《永定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管理补充规定》《永定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永定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若干意见》等制度。二是加强警示教育。龙岩市纪委在我区召开住建系统腐败窝串案通报会;区委召开了由住建、卫计系统干部参加的案件通报会;组织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区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住建系统中层以上干部、各乡镇(街道)村管站负责人等旁听了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针对住建案件查处的警示和岗位特点,在全区排查出岗位廉政风险点125个,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141条。

2. 关于项目用地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量身定做”、虚假“招拍挂”出让土地的问题:严格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规定进行规范操作,制定出台《永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若干意见》(永政综〔2015〕245号),制定下发《龙岩市永定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小组议事规则》。

(2)针对存在以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名义返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经自查,福建土楼中华民俗传习基地项目目前尚未供地,因此不存在此类问题。《梦幻土楼》剧场和商住项目、天子温泉项目用地严格按国务院2015年5月10日发布的《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中“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过往”的规定执行。目前,土地出让金收支严格按照预算管理。

(3)针对违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问题:已对近年来的项目进行清查,进一步摸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交情况。其中,福建土楼中华民俗传习基地项目,尚未进入实质运作阶段,因此不存在此类问题;《梦幻土楼》剧场和商住项目,已按规定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4.97万元;天子温泉项目,因2011年7月5日的《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纪要》已经明确“同意减免天子温泉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国发〔2015〕25号)中“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过往”的规定,未征收该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客家古镇等2个项目发出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收通知,对限期仍未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建设单位,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针对福建土楼中华民俗传习基地项目,业主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就先行进行场地平整的问题:2015年5月,我区已通知项目业主停止土地平整,并督促业主在完成土地出让摘牌等相关手续后再行建设。

3. 关于BT项目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出台《永定县投资项目BT融资管理暂行规定》(永政综〔2013〕88号),对BT项目进行了规范。2012年后,全区所有新建项目均未再采用BT模式建设。同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进行办理;投资额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永定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100万元以下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发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办理工程的报建备案手续。加强项目投资管理,从2012年起相继出台了《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核管理补充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项目变更行为进行规范。

4. 关于财政资金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委主要领导专门召集财政、国资、海发集团等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进行商讨,专门成立财政借欠款催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追缴借欠款细化方案》,通过各种法律手段开展追收工作。截至2016年5月7日,累计收回借欠款2171万元,其余借欠款正按计划采取资产抵债、提起诉讼等方式加紧追收。

针对改制借欠款遗留问题:改制借欠款遗留问题相对比较复杂,已组织财政、国资、海发集团等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其中,永富水泥公司情况较为特殊,由于涉及政策调整、体制调整等历史原因,永富水泥公司6742.67万元改制欠款(实际债权为753.85万元)尚待我区与龙岩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讨债务问题时统筹解决;能延公司、金德公司、金业火电公司等3家改制欠款已累计收回155万元,其余借欠款已对相关欠款企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直至破产清算。

5. 关于矿区安全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个别领导干部收受矿主贿赂、玩忽职守,弱化监管力度,造成矿区事故频发的整改情况: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惩处相关责任干部。其中,2012—2015年共开展联合整治行动288次,炸(填)封硐口1344个次、炸(钩)毁煤台1272座(39123平方米)、摧毁工棚612座(64934平方米)、摧毁设备274台套。依法依纪追究了3起矿山安全事故和4起矿山伤亡事件责任人的责任。比如:培丰“6?27”事件,18名涉案干部被立案查处,已结案15人,其中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出台《安全生产说情阻拦登记制度》《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办法》等制度,力求以制度管人、管事,有效规范监管执法人员的工作。

(2)关于对一些违法开采行为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从2015年7月开始,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已于2015年7月27日对全区石材矿山企业实施强制停止供电整治,拆除了所有供电线路;把洪山矿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专门派出一个监察中队长期驻扎洪山乡;加快推进与福能集团合作建设的“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全力推进矿山整合、证照办理、生态林调整及石材产业规划的编制和评审等工作。今年来,共督查无证非法矿点23个,发现非法启封生产或准备生产的13个,下发制止通知书10份、立案调查9起、结案5起,摧毁各类生产设备20台,罚没约26万元。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1. 关于“四风”问题仍未彻底好转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普遍反映,会议多、文件多问题仍然突出的整改情况:区委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整治“文山会海”,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意见》,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在会议方面,按照时间相近、内容相近、参加范围相近的原则合并召开,提前做好会务工作,做到能不开的坚决不开,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在公文办理方面,实行编文号公文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制发不编文号公文,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工作简报。对已部署的工作和能够采取督办协调推动的工作不再发文,要求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律自行行文或者联合行文。

(2)关于热衷“形象工程”,对民生关注不够的整改情况:近五年来,全区民生支出累计达78.3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0%以上,共完成了9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但确实存在对个别民生项目关注不够的问题。

针对区医院内科综合病房大楼项目建设问题:由于审计、消防验收等原因造成工期延后,至2015年1月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2015年9月底,内科病房综合大楼规划设置的相关科室已完成迁入。

针对客家博览园建设项目问题:从2013开始,采取“停建一批项目”“招商引进一批项目”“调减一批项目”“筹措一批资金”等有效措施,大大减少了财政投资规模。停建项目有:“客家文化书法碑廊”和“客家艺术小镇”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有:“客家文化书画院”“客家商业购物街”“梦幻土楼剧场”;调减项目有:“太极坛”项目调整为槐树种植,“主题公园”项目调整为“梦幻土楼剧场”项目并进行出让,“水景配套项目”调整为“花圃配套项目”。客家博览园项目共减少财政投资82575万元,其中停建项目资金约2908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资金约44250万元、调减项目资金约9245万元。

2.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堵漏洞。先后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的暂行规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区直机关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进行规范管理。二是监督检查常态化。紧盯节假日等敏感时段,开展明查暗访,狠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公款吃喝等作风顽疾;紧盯“三公”经费运行情况,运用数据、督查、审计、查处等办法,严查违规违纪问题。三是严肃问责强震慑。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理到位,分别给予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陈炳煌、区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赖丽红、下洋镇思贤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建国等3人党内警告处分,并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今年来,共先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起8人,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3. 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加大效能建设力度,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倡导“马上就办、立即就干”。一是开展“三大战役”专项督查。出台《“三大战役”效能督查工作方案》,全力加强“三大战役”效能督查工作,切实提升督查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比服务”和简政放权专项督查。继续将“比服务”活动作为2016年效能督查的重要内容,重点督查了解推进“四下基层”“马上就办”、深化审批改革、强化要素保障、帮扶企业发展等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开展机关作风纪律督查。围绕治理“庸政、懒政”问题,大力开展机关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检查,切实加大问责力度。比如:近期结合防汛工作,加大了乡镇、部门值班带班情况的督促检查,对2个乡镇5名干部值班脱岗行为予以效能告诫或效能诫勉谈话,并向全区通报。四是开展群众投诉热点问题专项督查。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投诉件的办理力度,对事关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效能投诉,及时启动直查快办机制。突出对“办事难”“办证难”的督查治理,有效化解制约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对投诉事项经查属实的进行严肃问责,加强投诉件回访,出现部门反馈与群众诉求不符的情况,及时督查,严肃处理,并定期对投诉办理结果进行通报。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 关于亲亲疏疏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干部使用方面,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在项目一线等急难险重任务中选拔使用干部,2015年新提拔的16名科级干部中,大部分是项目一线锻炼成长起来的干部;探索“一小时人才圈”做法,将永定周边1小时路程的人才纳入视野范围,积极做好招才引智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用“一盘棋”思想调整任用干部。二是引导好民间组织积极开展交流和互帮互助活动,促进交流融合。三是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加强正面宣传教育,要求领导带头做好示范,以上率下,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2. 关于依法行政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政府会议仅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会议事项,2013年以前均未保存原始记录,给查找会议决议形成过程及各参会人员意见造成困难,给问题倒查和责任追究造成阻碍的整改情况:一是清收会议原始记录簿。督促相关人员将以前会议纪要原始记录本上交,共清收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原始记录簿22本,现已存档。二是建立会议记录簿使用管理制度。印发了《会议记录簿使用管理制度》(永政办〔2016〕76号),并统一印制了会议记录簿,对会议记录簿进行编号,经文秘人员签领,并要求妥善保管好会议记录簿,严防泄密、遗失。三是提出会议记录要求。要求文秘人员记录会议要全面、客观、真实体现会议内容,充分体现会议过程和参会对象发表的意见,确保会议决定事项有据可查。

(2)关于公车牌号使用杂乱,公车与私车难以区分,不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在社会上有不良反映的整改情况:目前存在一些已挂非公务车专用号段的公车,分期分批变更为公务用车专用号牌,并结合全区公车改革工作,拟将所有公务用车喷涂或配挂统一制作的公务用车标识。

3. 关于推选人大代表存在利益输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2015年12月11日,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决定接受张树忠、温应宜、江祥超、林荣生、郑伟清、苏振渊、郭顺忠等七位同志辞去龙岩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予公告。同时,还决定接受江祥超、郑伟清两位同志辞去龙岩市永定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由区人大常委会给予公告。二是在今年的区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推选人大代表人选方面将严格按照中发〔2016〕8号和闽委发〔2016〕4号文件精神,组织部门严格把好代表入口关和严格规范提名推荐程序,切实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4. 关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原区委书记刘先裘立即分别约谈相关领导,提出整改要求。目前,涉及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的相关区领导已及时向市委组织部说明原因,并按要求如实重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查。

(四)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1. 关于干部选任专项整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超两乱”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一是关于科级领导职数超配问题:区委于2015年9月29日专题研究消化了一批领导职数;2016年1月31日根据有关政策对已晋升职级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职务,按原职务层次管理,消化了一批非领导职数。目前,行政机关、参公单位领导职数超配的63名已全部消化到位。二是关于区直机关党政分设问题:目前,除市场监督管理局属新一轮机构改革单位经报请市委组织部同意仍配有1名党组书记外,其余已全部消化到位。三是关于区直事业单位职数超配问题:目前,已消化8名,还超1名将结合换届予以消化。四是关于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乡镇23名企管站长结合乡镇换届统筹考虑消化;永定一中高配的6名科级领导(1名已退休),根据有关政策可按职称层次进行管理,不再列入科级干部管理;乡镇司法所配备副科级所长问题,目前市编制部门已核批科级职数24名。

(2)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清理不彻底的整改情况:区委于4月初完成了对海发集团、土楼旅游公司、交投公司、煤炭公司、城投公司、南部园区等6家区属国有企业的干部挂职清理,6名干部已全部脱去所挂职务。2名违规领取相关报酬的干部已悉数退还违规领取的报酬,并由区纪委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

2. 关于干部选任和管理不够规范、科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基层公务员职级与职务并行政策,共有881名干部享受到这一政策。二是出台乡镇工作补贴制度,根据交通条件差异分为三个类别,按每人每月200、300、400元三个档次执行。三是对部分在乡镇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交流回区直机关任职,从乡镇和区直机关单位选拔了一批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领导班子,其中仙师镇增配了2名领导干部(1名年轻干部)、湖坑镇增配了1名年轻领导干部、湖山乡增配了2名年轻领导干部。四是于2015年3月完成了区公安分局36名公安干警的交流工作,并及时兑现了警衔补贴。五是已完成全区公安系统科级干部的考核和优秀后备干部的推荐工作,下一步将适时启动公安系统干部调整配备工作,特别是配齐配强基层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六是扩大乡镇干部考录比例,今年春季公务员招考,共招录26名公务员,全部为乡镇岗位;目前正在进行的事业单位招考,38人中乡镇占28名,比例达73.7%。七是结合换届,加大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积极推进干部有序交流。

3. 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议事规则。制定了《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龙岩市永定区党政主要领导会商会议制度》,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二是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征询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时,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组或顾问委员会,增强决策的智力支持。完善决策论证制度,对事关全局、长远的重大决策,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先行试点,以检验决策的可行性,取得经验后再作正式决定。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若干意见(试行)》(永委发〔2015〕9号)在出台之前,广泛征询了各中小学一线教职工的意见,并设立1年的试行期,确保《意见》出台后不引起较大矛盾。三是加强监督执纪和追责。建立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在党内监督中的主导作用;严格纪律约束,对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

关于永定工业园区定位等问题整改情况:《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总体规划》已经龙岩市政府批复同意,《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产业规划》已经龙岩市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经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认证。此外,《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等子规划也编制完成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同意。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均已出具同意或者支持永定工业园南部园区扩区的审查意见。省政府于2014年9月12日下发《关于同意福建永定工业园区扩区的批复》(闽政文〔2014〕292号),正式同意福建永定工业园区扩区,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597-5832465

邮政信箱:龙岩市永定区纪委

电子信箱:ydjwb5832465@126.com

中共龙岩市永定区委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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