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四川多地公布新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坐过动车,打过野的!
简单350 发表于:2020-4-16 17:15:4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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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0-24时,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3例,多地公布确诊患者活动轨迹——





德阳市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2月8日0-24时,德阳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例(绵竹市1例、广汉市1例、旌阳区1例)。

患者1:彭某,45岁,男,现住德阳市绵竹市广济镇,与绵竹市首例确诊患者彭某(1月28日确诊)系姐弟关系。1月28日彭某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2日出现咳嗽症状由专车送至绵竹市某医院就诊。

患者2:杨某,5岁,男,湖北省监利县分盐镇人,租住于德阳市广汉市向阳镇,与广汉市确诊患者朱某(2月1日确诊)系母子关系。于2020年2月2日在广汉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患者3:刘某,49岁,女,湖北省监利县分盐镇人,现住德阳市旌阳区。2月7日送至天元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移动轨迹:

1月26日,患者刘某从湖北自驾回到德阳;

1月26日-2月6日,在家中自我隔离;

1月31日因不适就诊东湖乡卫生院,就诊期间否认发病前 14 天内武汉市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月7日-2月8日,在天元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2月8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根据病例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测结果,德阳市疾控中心确认此3例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泸州新增确诊病例3例

具体新增确诊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患者袁某,女,47岁,古蔺县马蹄镇人,长期居住于武汉。1月26日晚,从贵州毕节市自驾回古蔺县马蹄镇康田村家中。2月5日上午11时,将其转运至古蔺县某集中医学观察点观察并采样。2月6日晚,经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但无临床症状。2月7日上午,由古蔺县某集中医学观察点转运至泸州市某传染病院收治隔离。2月8日上午,患者出现临床症状后订正为确诊。

病例2:患者彭某,男,10岁,古蔺县马蹄镇人,系患者袁某之子,长期居住于武汉。1月26日晚,从贵州毕节市自驾回到古蔺县马蹄镇康田村家中。2月4日晚,将其转运至古蔺县某集中医学观察点观察。2月5日,在观察点集中医学观察并采样。2月6日晚,经核酸检测阳性但无临床症状。2月7日上午,由古蔺县某集中医学观察点转运至泸州市某传染病院收治隔离。2月8日上午,患者出现临床症状后订正为确诊。

病例3:患者陈某,男,52岁,龙马潭区双加镇人,一直居住在双加镇安置小区。2月7日9时,被送往龙马潭区某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并采样。2月8日9时,经核酸检测确诊,随即被泸州市某传染病医院收治隔离。

上述病例曾外出停留场所汇总如下:

1月20日,龙马潭区双加镇安置小区、泸县得胜名悦龙虾基地;

1月21日,龙马潭区双加农贸市场、石洞卫生院转盘;

1月22日,泸县得胜名悦龙虾基地;

1月23日,泸县得胜名悦龙虾基地;

1月24日,龙马潭区安宁九狮山墓地、双加镇安置小区;

1月25日,龙马潭区双加镇安置小区;

1月26日,古蔺县马蹄镇康田村、龙马潭区石洞桥头村、泸县得胜名悦龙虾基地、龙马潭区石洞农贸市场;

1月27日,龙马潭区双加镇安置小区、双加农贸市场;

1月28日至31日,泸县得胜名悦龙虾基地;

2月1日,龙马潭区双加镇土桥子鱼塘;

2月2日至3日,泸县得胜名悦龙虾基地;

2月4日,古蔺县马蹄镇卫生院、龙马潭区双加松滩湖水库;

2月5日至6日,龙马潭区双加镇安置小区。

攀枝花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

截至2月8日24:00 时,新增病例基本活动轨迹如下:

苗XX,48岁,男性,系确诊病例苗XX之弟。

1月27日 9:00时许,自驾车到东区瓜子坪马兰山路马兰轩餐馆与确诊病例苗XX等聚餐、娱乐,晚餐后驾车返家。

1月28日 11:00时许,自驾车到天骄名城与确诊病例苗XX等聚餐、娱乐,晚餐后驾车返家。

1月29日 10:00时许,自驾车到东区瓜子坪马兰山路马兰轩餐馆就餐,饭后返回阳光馨苑母亲家。16:00时许,到阳光馨苑后门马兰山农贸市场买鱼,晚餐后驾车返家。

1月30-31日 居家未外出。

2月1日 因为确诊病例苗XX密切接触者,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隔离。

2月7日 因“发热”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请与确诊患者有过接触的人员,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电话报告,告知身体健康状况、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并自觉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自与患者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开始计算)。

南充市新增确诊病例1例

2月8日0—24时,新增患者情况的活动轨迹如下:

患者褚某,47岁,女性,现住南部大河镇

1月23日与从武汉返乡的弟弟褚某夫妇(均为确诊病例)一同居住并共用早餐、午餐。

1月24日,患者全家6人自驾去大桥镇褚家湾祭坟并看望母亲后回家。

1月25—26日未外出。

1月27日,外出市场买菜后在家中举行婚宴。

1月28日,患者到大河芳芳美发店美发后,去定水镇谢家垭村送亲用餐后回家。

1月29日,患者一家3人自驾去千秋乡4村卫生站就医后回家。

1月30—31日未外出。2月1日,在南部一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2月2日因发热由120救护车送至南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随即收治隔离。

目前追踪到位的密切接触者已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处置,请其他与患者交集接触的人员自行居家隔离、监测体温,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资阳市雁江区新增确诊病例1例

患者张某某,男,41岁,常住资阳市雁江区。1月9日—1月19日到武汉出差,1月19日返回资阳。1月27日出现咳嗽、咳痰症状,1月29日隔离治疗,2月8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患者张某1月24日后活动轨迹:

2020年1月24日08:30左右患者从资中孟塘坐汽车到资中北站,10:23乘坐G8614车次03车厢08C座位(坐的其它车厢,无其他人员)从资中北到资阳北;10:45在城东高铁站乘坐公交快线2(川M00016D)于10:54在沱三桥北站下车;中午和晚上在中交锦湾10栋1单元聚餐;晚餐后骑车回到金山花园家中。

2020年1月25日骑车到中交锦湾10栋1单元聚餐,午饭后骑车回到金山花园家中。

2020年1月26日16:16左右张某及妻子(蒋某)前往资阳农商银行(建设东路16—2),张某在门口等待,蒋某在人工服务窗口取钱。16:24到资阳农商银行(建设北路一段170号),蒋某在人工服务窗口存钱(张某在银行停留6分钟左右)。16:50左右和蒋某及孩子存钱后步行至蜘蛛王皮鞋店(和平北路227号)买了一双皮鞋,在店内停留10分钟左右,随后在康奈鞋店(和平北路221号)逛了2—3分钟,全程均佩戴口罩。随后回家未出门。

2020年1月27日—2020年1月29日入院前未出门。

2020年1月29日15时左右妻子蒋某陪同张某骑车前往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一名异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程某在巴中巴州区活动轨迹公布

2月8日,巴州区接到天津协查函称:巴中市巴州区程某于2020年2月6日在天津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经调查,现将程某在巴中活动轨迹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月19日,程某从天津乘坐火车于21日中午12:00到达巴中。之后,乘坐21路公交车在黄家沟车站转乘线路车到梁永镇家中。

1月22日19:00,居家在梁永镇街道家中,除家人(程某某、王某某)外,未与任何人接触。

1月23日19:00,与家人程某某、王某某步行至斑竹村二社家中,随后未外出。

1月24日至27日,住梁永镇斑竹村2社家中,其中 1月26日参加团年宴。

1月28日9:00,从斑竹村二社步行前往梁永镇街道家中。14:00左右从梁永镇乘坐客运车(车辆信息不详)约15:00到达巴中江北车站,随即乘坐客运车(车辆信息公安已查找到)前往广元。19:50从广元火车站乘坐K258次列车(3车12号下铺)前往天津。

1月30日上午5:50,到达天津火车站, 6:00乘坐地铁返回天津家中。


眉山新增确诊病例1例,主要在仁寿视高区域活动

2月8日0-24时,眉山市仁寿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基本情况:

患者沈某,男,63岁,汉族,户籍地址浙江省,视高镇好力电器厂门卫(此厂停工1年),居住在该厂区宿舍。其妻徐某于2020年2月7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根据流行病学和社会调查,现将该例“新冠肺炎”患者的活动轨迹告之如下:

2020年1月23日17:00,患者沈某同家人(其妻、子、媳、孙)驾车到侄子沈某家中(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吃晚饭。19:00左右驾车返回其子华阳益州国际广场家中。

2020年1月24日午饭后,其子一家经双流国际机场乘飞机前往福州市晋安区探亲,后一直未返回四川。24日下午,患者沈某及其妻徐某到侄子沈某家(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吃晚饭,并留宿至1月30日。期间,夫妇俩曾回儿子家中换洗衣物。

2020年1月25日9:00左右,患者沈某同其妻徐某2人乘坐公交、地铁返回自己家中。15:30左右,2人再次乘坐公交、地铁前往侄子沈某家(家住华阳复地御香山)。

2020年1月26日,患者沈某自诉有支气管炎,出现咳嗽等感冒症状,自行服用药物后好转。

2020年1月30日17:00时左右,患者沈某与其妻徐某从华阳广福站乘坐地铁1号线到科学城站出站,乘坐三轮车于20:00左右回到视高住处(三轮车驾驶员系成都天府新区煎茶街道人,名字不详)。途中,夫妻俩均全程佩戴口罩。

2020年1月31日上午,因其妻徐某出现咳嗽症状,患者沈某陪同其妻徐某到视高农贸市场门口同泰生药店购买药品,佩戴口罩。

2020年2月1日08:30,患者沈某代其妻徐某前往视高光大药房一号店购买布洛芬等感冒药品。13:30患者沈某用电瓶车载其妻徐某到该药房更换药物,全程佩戴口罩。

2020年2月1日14:00-15:00时,患者沈某曾到视高河心社区药房购买补气糖浆,沈某、药店销售人员均佩戴口罩,其妻徐某因呕吐于19:00时被送往视高卫生院住院接受治疗。

2020年2月1日至2月6日,患者沈某往返于好力电器厂与视高中心卫生院照顾其妻徐某。

2020年2月6日其妻徐某因发热被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患者沈某为密切接触者被集中医院隔离观察。

2020年2月7日,患者沈某再次出现咳嗽症状,对其检查,胸部CT提示双肺存在少许感染灶。

2020年2月8日,患者沈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现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遂宁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

2月9日,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公布遂宁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的活动轨迹。

新增患者情况:

患者易某某,35岁男性,现住射洪市广兴镇新场村20组,常住武汉。1月13日、14日在武汉时,因干咳到家附近诊所就诊;1月16日全家5人从武汉返回射洪;2月7日收入射洪市人民医院河东传染病区隔离治疗;2月8日晚转运至遂宁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其活动轨迹如下:

1 月16日 :全家5人乘动车D2259第10车厢(座号 3A -3D),从武汉汉口出发抵达遂宁,然后乘坐肖某野的返回射洪家中,当晚全家在其二爸二妈家吃饭;

1 月17日 :上午和妻子骑车到村医罗某某处就诊,中午和晚上患者全家在邻居程某某家就餐,13:00-18:00在会先茶馆打麻将;

17-19日8:30-10:30骑车到射洪市城区母某某诊所扎针灸;

1 月19日 :遇见村医罗某某妻子,让其带药;

1 月21日 :再次到村医罗某某处就诊;

1 月22日 :邻居杜某某(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送患者到广兴镇卫生院做检查治疗,18:30左右到射洪市太和镇火之缘鲜菜自助火锅店吃饭;

1 月23日 :上午骑车到广兴镇卫生院继续输液治疗,中午和晚上都在邻居何某某家中吃饭;

1 月24日 :中午和晚上均在其二爸家吃饭,晚上患者带自己2个孩子和2个侄儿在杨某某处买烟花和纸钱;

1 月25日 :13:00-18:00在会先茶馆打麻将,18:00左右全家到广兴镇卫生院测体温;

1 月26日 :8:00-9:00邻居杜某某开车送患者全家到东山公墓上坟;

1 月18日 、 1月 30日 、 2月 2日 、 2月 5日 9:00-10:00患者一人骑车到广兴镇菜市场买菜。

患者肖某某,38岁女性,现住射洪市广兴镇新场村20组,患者易某某妻子。2月7日收入射洪市人民医院河东传染病区隔离治疗;2月8日晚转运至遂宁市传染病医院隔离治疗。

其活动轨迹与其丈夫易某某大多一致,此外,她还有下列活动轨迹。

1 月19日 患者和丈夫扎针灸后,11:00-12:00骑电瓶车到射洪市城区金龙市场(子昂城入口)购饺子皮和肉;

1月20-23日每日10:00-11:30患者独自一人骑电瓶车到射洪市城区母某某诊所扎针灸;

1 月23日 患者扎针灸后,11:00-12:00骑电瓶车到射洪市城区城南菜市场买菜;12时左右到康瑞祥药店(三桥附近)买口罩;

1 月24日 18:00-19:00与邻居何某打羽毛球。


内容来源丨封面新闻

图文编辑丨陈 雪

责任编辑丨张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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