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仪陇两村民清明祭祖引来“星火”燎原
术数古籍专卖疤 发表于:2020-4-28 14:02:3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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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时节,艳阳高照,气温的持续升高让仪陇大地提前进入了“高温”模式,也进一步拉响了火警预警信号。节日前夕,市县各级部门均及时发送了清明祭祖安全公告,为今年的清明消防安全提前打上了一剂“预防针”。但仍有个别群众罔顾提醒,不注意用火安全,在祭祖期间引发山火,幸亏民警及时出动,及时将火扑灭,才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4月6日11时许,青年王某某按照其母亲吩咐,携带打火机,到大寅镇枫香村大云梁(小地名)为其父亲上坟,在燃烧纸钱时,不慎引燃周边杂草,由于扑救不及时,“殃及”附近山林,火势迅速扩大并失去控制。

面对汹汹火情,大寅派出所民警紧急出动,发扬“明知山有火,偏向火山行”的英勇作风,组织治安积极分子和当地青壮年群众,警民协力,采取挖隔离带、树枝扑打、成排推进等方式,奋战两个多小时,才将大火扑灭。经事后核实,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5亩。



时隔一日,4月7日13时50分许,芭蕉乡同春村妇女朱某某进山祭祖,不注意用火安全,在未对坟头周边杂草进行清理的情况下,用打火机点燃香蜡,焚烧纸钱,不慎引发森林火灾。

随后,大寅派出所按照清明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的部署,在火速赶赴现场的同时,提前通知周边村社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到场,对火势进行初步控制。民警赶赴现场后,又科学分工,针对火势,采取挖隔离带和由外及内的扑救方式,用时一小时将火扑灭,经事后核实,此次山火造成三亩林地被毁。

案发后,仪陇县森林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对过火面积和林木损失进行清点核查,对涉案人员进行控制询问,对证人进行走访调查,查实了王某某和朱某某违规使用明火的违法事实,依法对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示:清明时节,天干物燥,极易引发各类火情,广大群众在踏青游玩、祭祖祭祀和春耕春种等活动中,应强化用火安全,确保春季县域消防形式平安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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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 #大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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