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父子用棍棒锄头羊铲打死乡邻,起因竟是偷了一个南瓜……
462710480 发表于:2020-4-29 15:47:5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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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7岁的男人

和他刚满14岁的儿子

用棍棒、锄头、羊铲将乡邻猛击致死

血案的起因竟是因为偷了一个南瓜!!



日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桩恶性暴力案件进行了判决。

村民惨死家门口 父子二人下毒手

2018年7月11日清晨5点30分许,营山县绿水镇干坝村10组村民杨某先出了门,准备去邻近不远的老房搬运柴火,当走到村民杨某银家地坝边时,发现路边的排水沟内躺着一个人,浑身血肉模糊,双手蜷缩,近旁的院坝里和门上到处血迹斑斑。杨某先仔细一看,此人正是杨某银的儿子杨某东,看样子已经死亡多时了。杨某先立即通知了杨某银,并拨打110报案。

营山县公安局民警迅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在现场提取了带血迹的锄头、木棒和羊铲各一把,还有一段白色的电线,在杨某东尸体旁边还发现了几枚带血迹的鞋印。侦查人员随即对案件进行综合研判,在同村3组村民杨国久家中排查时,发现了一双带有血迹的黑色安踏牌平底休闲鞋。多位村民反映,时年47岁的杨国久,是村里有名的“二流子”,一贯游手好闲,小偷小摸。其子杨献宝刚满14岁,也染上了偷盗的恶习。

办案民警经过初步侦查,认为杨国久父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案发后的第二天将父子俩抓获归案。二人对杀害杨某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让侦查人员大跌眼镜的是,惨案的缘起竟是他们盗窃了死者家一个南瓜后继续入室行窃,被主人发现后,为防罪行败露而杀人灭口。



(图据网络)

看见一颗大南瓜 激活贪心偷邻家

杨国久仅有小学文化,成年后因没有一技之长,外出务工只能干些苦力活,干活又拈轻怕重,结果每到一个地方务工,干不了多久,就被老板炒了鱿鱼。于是他便长年呆在家中,靠偷鸡摸狗维持生计。前些年,他的老婆丢下他和年幼的儿子远走他乡,从此,他和儿子杨献宝留守在家。杨国久经常在社会上游荡,对儿子疏于管教,杨献宝小学毕业后也辍了学,成了一个胆大妄为的“天棒”。杨国久有时晚上出去“做业务”时,为了增加人手,就把杨献宝带上。因为父子二人好逸恶劳,无所事事,不但家徒四壁,地里也是杂草丛生,连农村最不稀罕的时鲜蔬菜,他们家也没有,因此,父子俩经常在晚上结伴出去行窃,除了入室偷盗现金和日常生活用品外,还要去盗窃瓜果蔬菜,每每鸡零狗碎,乱偷一气。提起这对偷盗成性的爷们,左邻右舍无不深恶痛绝。

2018年7月10日晚上,杨国久让杨献宝在家做饭。饭做好后,发现饭桌上只有一碗清汤寡水的白米稀饭,连下饭的泡咸菜也没有,便责骂儿子。儿子大倒苦水说:“家里除了有几斤米外,啥菜都没有了,连油也吃完了,我拿啥子炒菜。”杨国久心头顿时涌出一股弹尽粮绝般的酸楚,对儿子说:“吃了饭不忙睡觉,我们出去干点活路。”杨献宝明白,父亲所说的干活路就是出去偷东西。晚饭后,父子俩便在家看电视。

7月11日凌晨1时许,杨国久从家里带上一条白色塑料袋,招呼杨献宝出了门。杨国久对儿子说:“今晚我们去杨某东家,看能不能整点啥子回来。”杨某东是本村3组人,时年50岁,与70多岁的父亲杨某银住在一起。杨国久白天从杨某东家门前经过时,看到了他家院坝边上种了一窝南瓜,青藤绿叶爬满一地,洗衣台下面还有一个圆滚滚的大南瓜,看得他煞是眼热,一直惦记在心。



(图据网络)

蟊贼进门四处搜 主人惊醒追小偷

当下父子二人沿着村里的公路,摸黑来到离家不远处的杨某东家院坝里。杨国久把塑料袋递给杨献宝,朝院坝一角的洗衣台下面努了努嘴,对儿子说:“那里有个南瓜,你去把它摘了!”杨献宝接过塑料袋后,几步窜到洗衣台下边,很快摸到了那个大南瓜,他一把揪断瓜藤,把南瓜塞进了塑料袋。杨国久又小声对杨献宝说:“你把南瓜拿到公路边放好,我们再进他屋里去看看。”杨献宝便提起袋子,飞快地跑到马路上,把南瓜藏在路边草丛里,然后回到院坝。

此时四下里黑黢黢的,杨国久父子俩蹑手蹑脚走到杨某东家左侧一间偏房门口。杨国久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轻松将门打开后,二人闪身进了屋。在手机照明下,二人见屋里堆满了柴草和杂物,并无“可取之处”,便轻轻推开里面一道没上锁的房门,进入一间转角房。二人听到右边一间卧室发出均匀的鼾声,杨国久估计是杨某东的卧室,便与杨献宝一前一后钻进了卧室。见床上的杨某东睡得很沉,二人便凝神屏息,在立柜、书桌、床头柜等处摸索搜寻起来。突然,杨献宝在书桌上翻寻时,不小心碰到了一只玻璃杯,叭地一声掉在水泥地面上。沉睡中的杨某东顿时惊醒过来,大声喝问:“是哪个?”杨献宝骇得魂飞天外,拔脚便向门外逃窜,正在立柜边行窃的杨国久也跟着跑了出去。杨某东跃下床来,抓起屋里的一根木棒,在后紧紧追赶。

掩盖罪行杀乡邻 双双落网被判刑

父子二人跑到大门外,此时天色微明,杨某东慌乱间瞥见大门外立着一根长木棍,便一把攥在手中,反身阻击追赶出来的杨某东,杨某东猝不及防,被杨国久当头一棒击中脑门,瞬间扑通一声栽倒在大门口,因负痛在地上翻滚,随即滚到了院坝里。杨某东头上的鲜血不住流淌,地上被染红了一片,口中虽然叫不出声来,四肢却不住地激烈扑腾。杨国久担心罪行败露,决定杀人灭口,他从杨某东家找来一把锄头,朝杨某东头部猛击数下,眼见杨某东没有动弹和气息了,杨国久找到一截白色电线缠绕在杨某东的腰部,把他往公路边的垃圾池拖去。

当拖到十多米外一根电线杆旁边时,昏迷过去的杨某东苏醒过来,发出了痛苦的呻吟。杨献宝见状,便找到一把方形羊铲,递给杨国久,杨国久用铲猛刺杨某东颈部数下。随后,杨献宝又找到那根长木棒,狠命照杨某东全身乱打。确信杨某东已死后,杨国久一脚把尸体蹬进路边的排水沟里,让杨献宝带上方才放在路边的那个南瓜,二人鬼鬼祟祟地窜回了家。到家后,杨国久发现衣服和鞋上都沾了不少血迹,便脱下上衣和裤子,放进灶膛里一把火烧成了灰烬,而把那双安踏休闲鞋藏在了床下。殊不知,这双鞋最终成了警方破案的关键。经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证明杨某东系质地较硬的钝性物体(如木棒、锄头等)多次作用于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南充中院审理后认为,杨国久、杨献宝实施盗窃被发现后,怕行迹败露为毁灭罪证用棍棒、锄头、羊铲故意将杨某东杀害,依照《刑法》规定,杨国久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杨献宝实施犯罪时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杨国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对杨国久限制减刑;判处杨献宝有期徒刑5年。(文内杨献宝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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