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群英榜|“赤脚法官”何礼东
123456823 发表于:2020-5-9 14:00:2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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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他扎根深山,跋山涉水、走乡串镇,巡回办案、调解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的铮铮誓言,将公平正义倾注到案件处理的每一个细节,将司法关怀真正落实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让正义之光照亮了深山老林的每个角落。他就是全国优秀法官、人民群众爱戴的“赤脚法官”—营山县人民法院老林人民法庭庭长何礼东。



扎根基层十八载 无私奉献写春秋

1971年,何礼东出生在营山县福源乡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山里出生,山里成长,大山锻炼了他的意志和耐力,赋予了他忠厚纯朴的品质。2000年,何礼东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营山县法院,被分配在老林法庭,成了一名书记员。那时候,乡村公路基本没有硬化,法庭也无办案车辆。有一次,为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送达任务,他冒着细雨,深一脚、浅一脚在泥泞的乡间小路上步行了四个多小时,才成功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明德乡二村的被告,回到法庭已是晚上九点。



熟悉何礼东的人都说,他工作起来不要命,每时每刻都在和时间赛跑。由于常年奔波在办案一线,工作压力大,饮食不规律,他患上了胃溃疡、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为了不耽误案件办理,他随身携带了几个小药瓶,身体实在感到不舒服了,就拿出药来吃几片,简单休息一会,然后又全神贯注投入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安心工作,2006年,何礼东主动把妻子“拉进”山区,当了一名收入微薄的个体户。2008年,他又将在城里上学无人照料的儿子转回老林读书。就这样在偏远的老林法庭,何礼东从书记员到助审员、审判员,再到庭长,一步一个脚印,这一呆就是18年,他的12位同事因种种原因相继离开了老林法庭,只有他笃定而专注,一直没挪窝。组织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多次调他到院机关工作,但他总是以“我出生在山里,成长在山里,对山区有感情,不想离开这里。”为由,婉言谢绝组织安排。

秉公办案卫忠诚 两袖清风铸法魂

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何礼东总结出了“说服教育有耐心、排忧解难有诚心、平息矛盾有恒心、评判曲直有公心”的“四心”工作法,取得了较好效果。2014年1月,木垭镇发生一起家庭纠纷,妻子李某患有心肌炎,丈夫林某不肯支付医疗费,李某诉至老林法庭讨要说法。庭审中,何礼东耐心引导双方举证质证,语重心长地告诫林某“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休庭后,他庚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直到下午四点才吃午饭。次日一大早,他又到林某家中苦口婆心做工作。林某被他的诚意感动,最终同意履行扶养义务。



2015年,老林法庭受理了一桩共有物分割案件,原、被告之间矛盾尖锐、势如水火。开庭前,何礼东连熬三夜,认真推敲分析案情;庭审中,他坚持不偏不倚,认真倾心听取意见,让当事人在内心深处感觉受到尊重;宣判后,他4次上门回访,背靠背释法明理,促使原、被告服判息诉。央视《今日说法》报道该起案例后,社会反响良好。

长年生活在老林这块土地上,乡邻乡情,自然熟人、朋友的多了,也给何礼东的工作带来了压力和挑战。有的熟人、朋友一旦有了案子,就想方设法找何礼东说情。他每次都一口拒绝,毫无商量余地。见何礼东“油盐不进”,有人说他“死心眼”,有人说他缺乏人情味。对此,何礼东早已看开。他说:“人活在社会上,不可能没有私情,但法不容情,即使交往再深,人情再大,也不能亵渎法律的尊严!”他审结的1400余案件,无一差错瑕疵,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审判质效始终排名全院第一方阵。“何庭长办案公正,为人正直,令人信服。”四川品贤律师事务所律师饶磊如是评价。

司法为民倾真情 洒向山乡都是爱

老林法庭审判辖区包括老林、明德等9个乡镇,大多山高坡陡,道路崎岖难行。老百姓到法庭办事,经常要起早摸黑。为减轻群众诉累,何礼东因地制宜,推出了“上门立案”“假日法庭”“坝坝法庭”“错时上班”“巡回审判”等举措,受到群众普遍欢迎。在巡回办案途中,有时遇到下雨,何礼东就提着鞋,挽起裤腿,光脚赶路,群众看见后,笑称他是“赤脚法官”。不经意间,这个称谓也就流传开来。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人民法庭是前沿阵地,何礼东就是前沿阵地的排头兵。在辖区内,无论哪个地方发生民事纠纷,只要打个电话,何礼东都会及时赶到。有一天,何礼东正在吃晚饭,木顶乡安办主任陈世勇突然打来电话,称该乡刺门村的郭某和桥亭村的何某发生了经济纠纷,正在乡政府大吵大闹,乡上实在解决不了,请求何礼东援助。何礼东放下碗筷,立即带领书记员火速赶往木顶乡。到达现场后,他将郭某、何某请进乡政府办公室,给他们倒上热水,招呼他们坐下来,心平气和轮流发言,经过4个多小时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使郭某、何某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吴润祥是涌泉乡马滩村村民,在拆除侯季春家房屋时,因墙体突然倒塌,致其身体九级伤残,前后花去医疗费数万元,使其本就困难的家庭一贫如洗。在协商赔偿无果后,吴润祥诉至老林法庭。了解到吴润祥无钱缴纳诉讼费,何礼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为其减免了案件受理费。判决后,何礼东又主动与执行庭联系,很快将该案执行到位。领到赔偿款的吴润祥热泪盈眶,他拉着何礼东的手说:“何法官,你真是当代的包青天啊!”



为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讲弘扬法治精神,他经常利用逢场天开展“法律赶集”活动,向群众发放法治资料,宣传法律法规,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另外,他还担任老林中学等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到这些学校上法治课。在授课过程中,他结合审判实践,深入浅出地讲解青春期的叛逆表现、毒品的危害、如何远离违法犯罪等知识,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18年,216个月,6500多个日夜,他诉前化解矛盾纠纷936起,办结诉讼、执行案件1400多件,这看似简单的数字背后,却凝聚着何礼东和法庭同事的无数心血和汗水。18年,他用真诚和努力,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用青春与汗水,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尊重;用业绩和奉献,赢得了群众的称赞。他先后荣立三等功2次,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4次,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获得“最美”营山人、南充市“最美法治人物”、“四川好人”、“岗位学雷锋标兵”等19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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