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车主!6月1日起南充市开始集中整治!
xinting_6ym 发表于:2020-5-30 18:27:0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676
不少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驾驶人

闯红灯、逆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随意停放

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遭到不少网友吐槽

南充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各位车主

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哦~



从6月1日起

南充市将拉开一场

“最严标准”“最严执法”“最严管理”的

城区交通秩序综合大整治



有人说

那咱就偷偷儿

开车出门吧



你以为心存侥幸心理

就没事了么?



敲黑板!!!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城区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整治,无牌无证电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得到有效遏制,车辆通行秩序明显好转,机动车违停现象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整治行动。



时间:

(一)准备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三)巩固阶段(2020年12月1日起)

整治内容:

(一)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摩托车、电动两轮车违规加装遮阳伞(雨篷)、闯红灯、上高架桥、进下穿隧道、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实行机非隔离,严禁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二)整治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行为。大力整治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行为。

(三)整治“停车乱象”。依法顶格处罚各类违法停车行为,加大违停车辆拖移力度,规范共享车辆的停车管理,理顺街面停车秩序。

(四)整治停车场所挪用问题。对地下停车场权属进行精准认定,挪作它用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从严从重处罚;通过停车收费价格杠杆调节,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

(五)整治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文明劝导,纠正行人横穿道路、闯红灯、翻越护栏、踩踏绿化带等违法行为。



或许有一些车主觉得自己的车技很好

只要自己小心驾驶就不会发生事故?



重点来了!!!



事故案例

2019年1月26日06时51时51分许,郑某某(男,54岁)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滨江中路一段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地点时,与行人杜某某(男,61岁)发生碰撞,造成杜某某、郑某某受伤以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案例二

2019年7月20日11时10分许,刘某驾驶川R4XXX5号大型普通客车由南部县城经南部县富利镇往石河镇方向行驶,行驶至潆马公路50公里路段,遇张某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掉头,让行中两车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案例三

2020年5月4日14时21分许,蒋某某饮酒后驾驶未上户福田五星牌三轮车载15袋水泥,搭乘柯某某、杨某某,从原茶亭乡街上往凤凰村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蓬安县徐家镇颜鲁社区原茶亭乡加油站侧面时,该车撞开道路左侧波形护栏,越过水沟,撞到茶亭加油站的围墙后,掉入水沟,造成蒋某某、杨某某、柯某某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三人相继死亡和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非法加装雨棚的隐患

看看湖南卫视某节目的实验

↓↓↓

一、加装雨棚导致整车体积增大,提高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



二、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同时加装雨棚之后,扩大了盲区,特别是转弯或拥挤时,骑行者视线受到严重影响。



三、遇到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侧翻等事故。



南充公安交警提醒:

按国家有关规定,电动(燃油)三轮车、四轮车等未申报国家工信部汽车产品公告,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不能办理牌证,不准上路行驶。此类车辆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自身没有安全保障,并且严重威胁到行人安全,成为城市交通的隐患。如果抱侥幸心理,罔顾生命安全,最终的结果将是害己害人。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被交警查获将会查扣,如果没有驾照有可能会被拘留。

非标车辆到交管部门无法上牌,导致无号牌车辆在道路上横冲直撞、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现象屡见不鲜,给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等带来了严重不利影响。在此提醒所有消费者和销售商,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此类非法车辆,为道路交通安全以及自己、他人的人身安全负责。已购买者应尽快更新淘汰,并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充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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