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营山县检察院多举措筑牢全县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
幸福341 发表于:2020-6-11 23:11:4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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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的有关通知精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服务管理活动监督,营山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立足监督前点,多举措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努力为全县“两会”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重日常,筑牢监督基础。主动与县社区矫正机构衔接,依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通过随机拨打电话了解情况,一旦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关机和不假外出离开规定区域的现象,立即登记并通报县社区矫正机构,督促县社区矫正机构对违规人员及时进行处置,避免出现脱管情况。充分利用突击检查、集中检查等时机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社区矫正日常管理中出现的信息录入不全,档案管理不规范,走访座谈制度不落实,超权限批假、学习教育和劳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监督台帐,规范监督程序内容和方法,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会诊”,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整改落实。







把握关键,增强监督实效。在“两会”重要敏感时期,我院积极联系司法局、社区等有关单位,重点做好全县“两会”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深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走访座谈,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工作,确保矫正对象思想稳定。针对需要就业工作的矫正对象,为其安装“掌上检察院”APP,通过刑事执行检察窗口促进其就业。



紧盯前哨,延伸监督触角。基层司法所是担负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阵地”,基层司法所所长的履职情况直接关系到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效益。因此,我院突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司法所所长履行职责的监督,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在监督检察过程中,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座谈,深入了解掌握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社区矫正工作者可能存在的执法不严、落实不力、违规违纪等问题,同时加强法治、“扫黑除恶”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全县“两会”及社会稳定。



文字:王成果 史航

制作:王思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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