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素色流年783 发表于:2020-8-4 21:18:5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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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营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18名,女性2名),其中,勤务辅警18名,文职辅警(新媒体应用、计算机专业办公软件应用WPS Office优先)2名。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 面向全省招聘,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 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
  • 男性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高158cm及以上;退役军人或具有篮球等特殊技能的人员文凭可放宽至高中,且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 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 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5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30—18:00)。
  • 报名地点:营山县公安局7楼707办公室(营山县永安大道666号)
  • 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2寸蓝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考试。

  • 笔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文字写作能力。
  • 心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与笔试同时进行,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 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四川公安民警综合体能达标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 体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 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 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政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待遇2200元左右,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勤务装备。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报请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过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8210658


营山县公安局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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