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癞疙包”不是“天鹅肉” 非法捕猎要挨起
六翼天使494 发表于:2020-11-12 04:53:4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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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癞疙包”不是“天鹅肉” 非法捕猎要挨起!随着退耕还林政策的大力实施,咱们的生态环境也是日趋向好,特别是在农村,各种野生的动植物数量增加了不少。但是,有些常见的动植物可能并不“简单”。



9月30日晚上9点左右,土门派出所的民警接到该镇田家沟村村民的报警电话,称有两个人携带灯具、口袋等工具在田里及住户房屋周边抓癞蛤蟆。接警之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村民挡获




民警赶到现场后,在群众的配合下将两人挡获,经询问,嫌疑人贾某、付某二人,在一起吃饭聊天时,听说癞蛤蟆有很好的药用价值,可以治疗一些慢性病。随后两人打听到了土门镇田家沟村夜间癞蛤蟆比较多,于是于9月30日晚上8点骑车赶到该村,但是才抓了两个袋子,他们就被有心的村民发现了。



土门派出所民警 吴克鹏:这儿就是我们到达现场后,两名嫌疑人把捕捉的蟾蜍放在路边,挡获后付某带我们到现场,将抓癞蛤蟆的袋子打开现场指认,这个袋子里面现场查获有癞蛤蟆15只。



民警随即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全程录音录像,对口袋中癞蛤蟆的数量、重量进行了清点,并在结案后对癞蛤蟆进行了放生。



办案民警:我们是仪陇县公安局的,你晚上你们抓的啥子,我们现在对其进行清点哈,一个一个数哈。



据专业人士鉴定,贾某、付某两人捕捉的26只“癞疙包”均为中华蟾蜍,属于两栖纲无尾目蟾蜍科,为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土门派出所民警 吴克鹏: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根据法律规定逮捕野生动物20只以上,构成犯罪,我们现场实行口头传唤,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对两人取保候审。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心生疑惑,逮个“癞疙宝”怎么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实际上,咱们国家早在2000年就制定实施了《三有名录(简称)》,咱们农村常见的刺猬、斑鸠、野鸡、壁虎、各种蛇类都属于国家的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猎可能导致生态平衡破坏。



土门派出所民警 吴克鹏:目前我们身边最常见的保护动物就是癞蛤蟆,就是所谓的蟾蜍、果子狸、刺猬、松鼠等都属于三有动物,野猪野鸡等属于保护动物,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不能私自狩猎。



尽管癞蛤蟆的腺体有药用价值,但还是具有一定的毒性,不是正规厂家制作的蟾酥、蟾衣药品,也没在医生的规范指导下使用,一旦过量服用即可导致死亡。所以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切勿过度相信所谓的偏方。请大家保护野生动物,守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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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 #土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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