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2021年城乡医保政策出台
王俊杰2017 发表于:2020-11-14 23:04:1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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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范围。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具有我县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居住我县的外地户籍人员。

二、险种类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个人不再单独参保缴费。




三、缴费时间。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为2020 年9 月1 日至2021 年2 月28 日。

四、缴费标准。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个人缴费标准280 元/人。




五、参保方式。

(一)新参保人员(新生儿等初次在本县参保的人员)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人员信息登记核定,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二)缴费期开始后连续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需变更的,应在缴费前持更新后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及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和税务窗口(含各片区税务分局)同时进行更正,再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三)连续参保续缴医保费的,直接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缴费。




六、缴费渠道。

(一)村(居)集中代收代缴:参保人可到所属村(居)委员会缴费,由村(居)以户为单位集中代收代缴保费。

(二)银行窗口缴费:参保人可到税务机关委托的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7 家商业银行的银行柜面办理居民医保缴费相关业务。

(三)自助缴费:参保人可选择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APP 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税务部门指定的其他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居民医保缴费相关业务。

来源:南部县24365市民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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