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婚骗团伙18人作案,单身女性、媒婆和亲属全是“托儿”,47人受害
哈哈SE7 发表于:2020-11-19 07:11:0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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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苏定伟 实习生 陈恩凤

一伙人以相亲为诱洱诈骗钱财,11月16日至11月18日,仪陇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借相亲实施诈骗系列案件。被告人黄某某、张某某等1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八个月至四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蒋某某等18人,以相亲为由,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其中被告人张某某作案23起,涉案金额101460元;被告人黄某某作案24起,涉案金额103880元;被告人蒋某某作案19起,涉案金额82580元;其余被告人作案1起到14起不等,涉案金额8500元至81000元不等。



法院经过3天庭审查明,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蒋某某等18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以介绍相亲为由,三五人组合在一起,分别扮演参加相亲的单身女性和其亲属、介绍人等,骗取刘某某、吴某某等47人钱财。18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张某某等6人诈骗数额巨大,冯某某等12人诈骗数额较大。本案各被告人系合伙共同作案,在共同犯罪中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相互紧密配合实施犯罪行为,彼此的行为密不可分,不宜划分主从犯。



仪陇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三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到5000元不等。(仪陇县人民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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