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以下简称《民法典》)实施后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第一检察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重大理论成果之一就是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第一检察部将围绕《民法典》进一步扎实做好准备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一方面,在审查逮捕阶段,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落实慎捕少捕的工作方针,防止公权不当干预私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民事权利。
另一方面,在审查起诉阶段,做好刑事民事相结合工作,将民事法律的精神与原则融入刑事办案中,充分利用公开听证等制度,平等保障涉案群众的人身财产权益。
第二检察部
第二检察部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在刑事执行监督中我们将加强与在押人员的谈话工作,通过接触交流,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生命权、健康权和人格尊严。在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时,我们将严格按照民事责任优先原则办理,发现未按这一原则处置涉案财产的,及时提出监督意见。
第三检察部
要回应《民法典》要求,加强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对不服生效民事裁判申诉的受理、审查机制,畅通司法救济渠道,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要借力《民法典》,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践行好“绿色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要以《民法典》为参照,加强对行政诉讼活动和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提升行政检察能力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
第四检察部
组织未检干警学习《民法典》,持续更新未检工作理念。深刻理解《民法典》立法精神,学深学透《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引导未成年人保护自身权益、规范自身行为,服务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用准用好《民法典》,找准未检工作结合点,以学用《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未检工作,全面提升检察监督水平。以《民法典》为内容,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持续开展和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中,涉及未成年人相关内容包括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隐私保护等进行宣教,全力提升未成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综合业务部
“美好生活、法典相伴”。《民法典》正式实施在即,检察机关应当积极履职,使司法活动既符合法律规范又遵循道德标准,更好守护公平正义、弘扬美德善行。“《民法典》实施后,我们怎么干?”我们将紧紧围绕《民法典》实施情况,针对妇女权益、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积累检察服务《民法典》理论经验;我们将立足检察履职保障《民法典》实施视角,针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涉及的《民法典》理念、落实措施,强化对典型案例的培育,讲述检察好案例,传递检察好声音。
办公室
为民司法,司法为民,法律实施的监督者理应接受人民监督。《民法典》作为“万法之母”“万法之基”,确定了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益、履行民事义务的应然资格,而应然资格走向实然领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保障其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主体。检察机关保障《民法典》全面推进实施,既要当好“法律监督者”,更要构建起与代表委员、社会各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循环,自觉接受监督;要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的积极效果,紧盯与《民法典》实施相关的检察工作,让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参与、监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努力做到十种监督方式全面均衡发展,主动宣传、推动、保障《民法典》统一正确实施。
政治部
政治部要做好全院干警《民法典》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研读学习《民法典》,邀请专家召开专题讲座,进一步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把《民法典》贯通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当好《民法典》的实施者、传播者、普及者。将配合全院工作,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民法典》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在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抖音等加大宣传,以案释法,用案例阐释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让民法典所蕴含的契约精神、自愿原则、诚信原则等深植于群众内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