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昌一地再发指挥部令!事关春节返乡
宇宙无限 发表于:2021-1-30 08:47:3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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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 24 号

根据《江西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23号令》、《关于明确省指挥部第23号令有关操作事项的补充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和“三个到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全面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来(返)区人员要管控到位

1.自国内低风险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来(返)区人员,但其旅居的设区市(州、盟、地区)范围内有被精准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入区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的,到区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确认为阴性者,在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情况下,倡导其居家休息,坚持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出行,尽量不聚集、减少流动。其他国内低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暂可不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尽量不聚集、减少流动。

以上来(返)区人员均需提前24小时由本人或其亲友向所在社区(村组)或单位如实报告,各乡镇(园区、管理处)、开发区落实责任制,对返区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二、重点人群要管控到位

1.境外来(返)区人员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抵区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专人专车转送,全程闭环管理。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医学观察7天,在居家医学观察第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尽量不参加群体性聚集性活动。

2.非法入境人员一经发现,须24小时内接受核酸+血清抗体“双检测”,双阴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1天,在集中隔离第1天、第7天、第14天、第21天各进行一次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鼓励公众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和接受者。对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以及隐瞒个人旅居史、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返区,如有高风险地区返区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施7天集中隔离,专人专车转送,全程闭环管理。在集中隔离结束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再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满后如无发热、咳嗽等其他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4.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返区人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区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7天居家隔离,在居家隔离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其他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5.国内疫情低风险地区返区人员,返区14天之内,若旅居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自动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

6.从事涉进口物品和口岸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工作的来(返)区人员,原则上暂缓返区,如确需来(返)区的,入区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确认为阴性者,在查验健康绿码、测量体温正常,且无其他异常症状的,须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居家健康监测期满后,倡导其居家休息,尽量不聚集、不流动。

三、各类活动要管控到位

1.暂停非必要大型聚集性会议活动,不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个人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倡导在当地过年,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

2.暂停一切宗教活动,关闭宗教场所,取消庙会等活动。

3.大型文化活动、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节日祈福、灯会等群众性活动等一律停止。

4.餐饮服务单位严禁承办婚宴、寿宴、丧宴、年会等活动,严禁以不同人员点餐等模式变相承办,严禁拼桌,每桌就餐人数控制在座位的80%以内。

5.公务会议、企业年会、培训等大型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劝导社区居民、农村居民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确需举办各类活动的,规模须控制在50人以下,并做好完整的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批,审批通过后,承办单位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四、发热人员要管控到位

1.单位、社区(村组)、家庭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本辖区居民和本家庭成员的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和知识普及,若有发热、咳嗽等患者,要立即引导其按相关规定到属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不得隐瞒。

2.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接诊发热患者时,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详细询问、登记流行病学史,并立即对发热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在结果未明确前,实行单人单间隔离观察。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发挥“哨点”作用,对发热患者要详细登记信息,负责对发热患者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

4.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严禁留诊、治疗发热患者,并引导患者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发热诊室)就诊。

5、各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要从严从紧销售发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度。

五、公共场所要管控到位

1.养老院、福利机构、监狱等重点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健康监测和个人卫生防护。

2.培训机构要严格控制规模,保持培训场所经常性通风,严格做好入口体温检测、场所定期消毒等工作,所有师生员工培训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3.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医院、学校、餐馆、电影院、歌舞娱乐场所、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入口处,必须张贴健康码图识,配备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所有人员乘坐电梯、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规范戴口罩。服务行业要采取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严控接待规模,按照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75%限流开放,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防止扎堆聚集。以上各单位防疫工作日常监管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督查组将开展不定期监督。

4.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等必须严格落实住宿旅客实名登记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及时报送制度。发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来区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

六、防护措施要落实到位

广大居民请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外出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去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封闭拥挤的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自动配合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工作,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不前往封闭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能不离开本地的尽量不离开本地,确需离开的避免前往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因特殊原因需前往的,出行前应向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向所在单位报备。

前往医院就诊、陪护、探视,务必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各项管理规定和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须正确佩戴口罩,选择非公共交通方式,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

七、严肃责任追究

从指挥部令发布之日起,新建区范围内所有单位及个人务必严格执行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因违反防控措施、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此前规定与此令有不一致之处,以此令为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国内、省市疫情形势变化情况,及时动态精准调整防控措施。

附:新建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指挥部及重点部门通讯录

2021年1月27日





来源 | 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来源: 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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