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女子向朋友微信转款21笔,难证借款者身份而败诉
123456848 发表于:2021-4-25 10:09:5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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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一女青年,认识河北一位男子后,对方以各种理由向其借款22笔共3万多元, 其中21笔是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 最终他没有偿还分文, 却将她拉入黑名单。昨(6)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因为该女子没有索取借据, 同时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接收其转款的微信号使用者就是被告本人, 法院一审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她的诉请。



女青年熊鹰住顺庆区, 与人合伙开了一家装饰公司。2017年4月,她在南充火车北站附近一楼盘谈业务时, 认识了河北秦皇岛市的男子吴权。吴权是一个包工头,承揽了那座楼盘的一项配套工程。 吴权说他在南充认识一些房产公司的负责人,可以帮熊鹰介绍业务,二人遂成了朋友。2017年8月1日晚, 熊鹰突然接到吴权的电话, 说他工地上有一个工人意外受了伤, 因身上钱不够恳求熊鹰借给他5000元, 第二天一定归还。 熊鹰赶紧出门取了5000元钱送到吴权指定地点。第二天,吴权就把钱还给了她。又过了一周, 吴权又打电话给熊鹰,说他手下一个工人突发脑血栓,他手头钱不够,叫熊鹰再借给他5000元。熊鹰取了5000元交给了吴权。“当时他只说尽快还钱, 我也没有放在心上。”熊鹰说。又过了10来天, 吴权又说他母亲在老家得了急病, 请熊鹰再借给他几千元, 熊鹰没多想从微信上给他转了3000元。

谁知这以后, 吴权隔三差五以各种理由向熊鹰借钱, 熊鹰每次都答应了他, 从微信上把钱给他转了过去。“我这个人心比较软, 想到他是朋友,又认为微信上有转款记录,也没有向他提出要借条。” 熊鹰说,每次吴权借钱时, 都承诺领到工程款就还钱。2017年12月15日,熊鹰向吴权转去了最后一笔借款1000元。4个多月内, 吴权一共向熊鹰借款22笔, 其中第一笔是支付的现金,其余21笔全部是微信转账, 总计33700元。“12月下旬, 吴权又给我打电话找我借钱, 我一听就很生气,说你光借钱,又不还钱,就断然拒绝了,并找他赶快还钱。 吴权答应马上还钱, 哪知就在当晚, 他就把我拉黑了。”熊鹰说。熊鹰只好不停地给吴权发短信,索要债务,吴权回复说,不要再发短信了,要是让他老婆看见,就更要不到钱了。2018年1月,熊鹰再也联系不上吴权了,据悉吴权去了哈尔滨,以前使用的手机号码也停用了。



2018年7月31日,熊鹰向顺庆法院起诉吴权, 要求判令其偿还借款33700元。 被告吴权未到庭参加诉讼。在举证期内,熊鹰向法院提供了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截屏、 微信转账记录截屏, 吴权在微信语音聊天中认可向熊鹰借款共计3370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 熊鹰向法庭举出了部分与昵称“勇闯天下”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屏、 微信转账记录截屏, 但对微信上两个昵称“勇闯天下”(微信号不同)是何人注册,熊鹰并没有举证。 微信作为电子证据具有及时性和易改性以及聊天对象不确定性等特点, 熊鹰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勇闯天下”微信号的真实身份人是吴权。 日前, 该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熊鹰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 熊鹰决定向南充中院提起上诉, 为此她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她通过朋友,辗转找到哈尔滨的一位朋友, 托他向吴权使用的归属地为哈尔滨的手机号存入了一元钱的话费,结果收据打出来,机主正是吴权。“吴权后面使用的一个微信号勇闯天下,就是绑定的这个手机号,这个收据可以证明他就是后一个微信号勇闯天下的使用者。 至于前一个微信号勇闯天下, 因为绑定的手机号现在成了空号,这个号码的归属地是安徽桐城,如何能够证明这个号码曾经的使用者就是吴权,我还要下点工夫。”熊鹰对记者说。(文中人名为化名)

律师说法

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 微信要想作为证明事实的证据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要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主要有4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的协助调查。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三是能达到证明目的。例如本案中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



消息来源:南充晚报‖编辑: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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