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隆重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
123456825 发表于:2021-6-25 21:37:4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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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隆重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




6月22日,营山县召开座谈会,隆重纪念《残疾人保障法》实施30周年。23个残工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社建委、县政协社法委等8部门有关负责人和法律工作者、残疾人代表应邀参会。省残联维权处处长黄勇、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向健应邀出席会议并作指导讲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何铮、县人大副主任郑同春、县政协副主席冯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残工委主任杨素梅主持了会议。



会议指出,召开这个座谈会,旨在深刻总结《残保法》实施30年来的宝贵经验,承前启后、开拓创新,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议指出,《残保法》实施30年来,营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机制不断健全,残疾人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助残扶残普惠政策全面落实,助残扶残氛围基本形成,残疾人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讲政治,有爱心,对残疾人群体格外关心、格外关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指示精神,把残疾人工作作为份内之事,做深做细做实各项涉残工作,确保“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补短板,强弱项,让残疾人朋友生活精彩、人生出彩。加强残疾人康复工作,落实好残疾人教育就业各项政策,抓好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强化残疾人扶贫帮困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不允许一个残疾人返贫。要一手抓教育,一手抓维权,提高残疾人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残疾人正确认识和处理自身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关系,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重参与,聚合力,让残疾人事业更有活力,更有温度。积极推动“十四五”涉残规划编制,加快补齐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扎实推动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建设,努力营造残疾人事业发展良好环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新时期残疾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残疾人事业迈上新台阶。



会上,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和城南街道办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就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服务残疾人情况交流发言。残疾人自强不息模范、小桥镇残疾人竹编协会负责人李晓明代表残疾人做了交流发言。
会议学习传达了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志远在市(州)残联主要领导读书班上的辅导报告精神。与会人员围绕杨志远提出的“怎样认识自己的岗位、领导干部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怎样做到领导工作到位”等问题开展了讨论。大家认为,这个报告政治站位有高度,理论分析有深度,内容涵盖有广度,操作性强,通俗易懂。通过学习,对领导干部应该怎样提高素质、怎样发挥领导作用、怎样履职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自己今后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县残联表示,将组织残联干部职工进一步学习领会这个报告精神,并将其作为学习、工作的指导,切实履行好残联的“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恪守好“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为残疾人服好务,高质量推进营山残疾人事业。






座谈会前,县残联组织部分参会人员参观了县残疾人托养康复中心、营山县营乐淘残疾人电商中心、城南街道社区康复站、四川省蜀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康复机构和残疾人创业就业基地,现场了解和感受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就。



县残联还将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市、县主要领导对残疾人工作的要求,“一法四条例”,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的政策文件等内容汇编成册,作为会议材料发放给参会人员,为其提供工作参考。
(营山县残联供稿)
编辑|唐红辉
审核|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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