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员及事迹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倡导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南充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南府发(2021)3号),经各县(市、区)推荐申报,南充市委政法委复核,南充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拟将袁培勇等2名同志报请南充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为体现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拟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勇士”候选人员及事迹进行公示,若对公示人选和事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2021年7月21日—8月4日)内向市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电话:0817-2222375。
附件:南充市2020年度“见义勇为勇士”候选人员先进事迹
中共南充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附件
南充市2020年度“见义勇为勇士”候选人员先进事迹
一、袁培勇,男,汉族,52岁,顺庆区新复乡回龙铺村居民。2020年获得顺庆区“见义勇为公民”称号。
2019年5月11日下午14时许,袁培勇路过爱心街,看见一名年轻男子正在殴打一名老年人,袁培勇见状,立即上去将年轻男子与老年人分开,年轻男子挥舞拳头打向袁培勇,被袁培勇一掌推开。两人互相推搡时,年轻男子趁其不备用小刀刺向袁培勇,待袁培勇反应过来时,左边脸颊被刺伤,年轻男子看到袁培勇血流不止,慌乱中逃跑,后被派出所民警抓捕。经佑安医院诊断报告:袁培勇左太阳穴部位动脉血管被割断,造成头部2.5厘米、脸颊3.5厘米伤口。事后经调查走访,核实年轻男子为间歇性精神病。
二、吴军,男,汉族,现年36岁,营山县明德乡石狮村6组居民。2020年8月21日被营山县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登上2020年第四批四川好人见义勇为类荣誉榜;2021年5月上榜第七届四川省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2020年3月22日下午三时左右,明德乡街道肖淑华家发生火灾,正在附近的吴军知道消息后,快步跑向火灾现场,面对浓烟滚滚、火势不明的情况,他没有一丝犹豫,直接冲到着火的四楼房屋内灭火,在得知五、六楼还有老人在家后,他立马跑到楼上,相继背出朱绍仲、胡怀英、肖俊碧三位老人。在乡村干部、群众的齐心协力下,经过二十多分钟的紧急扑救,大火被成功扑灭。吴军因吸入过多浓烟晕倒在楼梯口,被一起救火的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