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男子意图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女子拼死反抗,男子自动放弃
快乐人L 发表于:2021-8-3 19:05:2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1089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5月23日,提起了一宗强奸案的公诉案件。该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被告人意图强奸被害人,但是被害人拼死反抗后,被告人自动放弃强奸。按照老百姓的观点,被告人自己放弃了犯罪,也就会被判刑。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被告人已经触犯了强奸罪。



基本案情
本案的被告人张涛(化名),1994年出生,初中文化,是一名无业青年。
2021年2月8日中午,被告人张涛邀请被害人张晓宁(化名)到其位于营山县的家中吃饭。饭后,二人在张涛家二楼的阳台上聊天。当日14时许,张晓宁准备回家,当其走至楼梯间时,张涛搂住张晓宁的肩膀表示想和其“耍朋友”,但遭到了张晓宁的拒绝。
当张晓宁走至大门口时,张涛将张晓宁压在墙壁上强吻其脸颊和脖子,接着将其抱至二楼客厅并压在沙发上。张晓宁挣脱后声称“要跳楼”并往阳台上走,张涛又将其拉进卧室并压在床上,继续亲吻其脸颊和脖子,同时用手去解张晓宁衣服和裤子的纽扣,抚摸张晓宁的隐私部位,意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张晓宁一直在反抗,张涛见其反抗强烈便主动放弃了对张晓宁的侵犯。





随后,张晓宁将此事告知了其男友田新(化名),并与田新等人一起来到张涛家找张涛理论,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抓扯并报警,后一同在马路边等待警察。民警出警后,将张涛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张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犯罪事实。
另查明:2021年4月22日,被告人张涛的母亲代张涛向张晓宁赔偿了人民币2万元,张晓宁对张涛的行为表示谅解。
检察院观点
被告人张涛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欲强行与张晓宁发生性关系,其在犯罪过程中虽自动放弃,但其行为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中止)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涛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涛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涛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被告人张涛的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行为手段和社会危害性,建议对张涛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不适用缓刑)。



律师说法
本案当中蕴含着一个重要的法律知识点,那就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本案被告人虽然自动中止了强奸行为,但是他却已经实施了犯罪活动,也就是说已经构成了犯罪。但是这种犯罪行为会有两种处罚结果,一种是减轻处罚,另一种是免除处罚。而本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六个月,显然是选择了减轻处罚。
如果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其辩点应当从免除刑事处罚入手,通过对被告人的犯罪损害结果以及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多角度,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营山
14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小雨敲窗y 发表于 2021-8-3 19:06:06 | 阅读全部
男的有点冤吧,作为女性单独接受男性邀请难道她不明白可能有什么后果吗?这样的结局女孩子是不是也有责任呢?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乔微博 发表于 2021-8-3 19:06:58 | 阅读全部
未遂怎么判?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小雨敲窗y 发表于 2021-8-3 19:07:46 | 阅读全部
如果一开始这女的就挑逗,男的以为女的有点意思就没有把持住自己,后来女的反抗男的也就放弃了。当时又没有人证无证,法律应该咋定性?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掌舵的鱼1987 发表于 2021-8-3 19:08:30 | 阅读全部
这个女的也是,自己有男朋友,还和人家去吃饭?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我是的十八簿 发表于 2021-8-3 19:09:14 | 阅读全部
孤男寡女单独受邀,殊不知男女有别,发生这种事也在情现之中,倘若男人不主动女人会说你傻,说你就是个木头人,若你主动就是犯罪,这就境是你勾引了他还是她勾引了你,男人女人,没有重要的事就不要受对方之邀单独之约,免得发生这些不必要的麻烦事招来横祸。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简单350 发表于 2021-8-3 19:10:12 | 阅读全部
出了钱,还是要坐牢
瞧,多不划算![呲牙][呲牙][可爱]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jimmy肖明 发表于 2021-8-3 19:10:41 | 阅读全部
有钱能使鬼推磨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我是的十八簿 发表于 2021-8-3 19:11:38 | 阅读全部
“女子拼死反抗,男子自动放弃”
你是文盲律师吧??
“拼死反抗”能叫“自动放弃”?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确实是个孩子谥 发表于 2021-8-3 19:12:20 | 阅读全部
判6个月,至少知道犯法的滋味儿了[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使用道具 举报
回复
12下一页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