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非法捕捞”悔不该 生态补偿增殖放流5000尾鱼苗
冀苍鸾 发表于:2021-11-21 01:27:5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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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袋子一打开,活蹦乱跳的小鱼苗就跃入了清澈的嘉陵江……11月18日上午,嘉陵江蓬安段钟情门码头上,在该县检察院、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协作下,5000多尾鱼苗顺利放流嘉陵江。据了解,这是今年嘉陵江蓬安段首次举行个人生态补偿“增殖放流”。





举行这次个人生态补偿“增殖放流”,缘起于姚某某等四人的非法捕捞行为。
据悉,姚某某于今年6月24日在嘉陵江蓬安段使用定置延绳等非法捕捞工具捕捞鱼类时,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即移交到农业农村局进行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释法说理对违法人员进行了法治教育,剖析了其行为破坏了天然水域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姚某某等违法行为人充分认识到其非法捕捞对水域生态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均愿意承担起破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责任,并表示今后不再非法捕捞,同时向身边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姚某某等自愿购买了鲤鱼、鲫鱼鱼苗5000余尾,投放嘉陵江蓬安段,以偿还“生态债”。





【姚某某:今天我因为非法捕捞来到这里放鱼苗,进行生态补偿,我已经认识到我自己非法捕捞的错误,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再非法捕捞。】








在增殖放流现场,工作人员对鱼苗进行抽样检查,仔细核查鱼苗种类、规格、数量等,确保放流后的鱼苗有较高的存活率。在现场监督见证下,姚某某将5000尾鱼苗进行放流。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胡博文:长江十年禁捕工作,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在此我们呼吁广大群众爱护生态环境,提高法制意识,不要进行非法捕捞犯罪活动。】
据了解,“行政处罚+生态修复”相结合的模式强化了渔业执法和司法监督协同配合,以典型引导发挥宣传效应,对非法捕捞行为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蓬安组织开展执法行动近百次,破获非法捕捞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查扣非法船舶1艘、非法捕捞工具15套,劝离违禁游钓人员数百人,放生渔获物50多公斤,有力震慑了各类非法捕捞行为,促进了水域生态环境修复。
来源: 蓬安融媒 记者|胡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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