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通报6起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
123456848 发表于:2022-5-9 18:09:1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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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

川观新闻记者 邓涵予

2月28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广安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公职人员主动退出利益格局,自觉规范从政、从业行为,广安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广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广安区政府原副区长,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谭福川违规投资入股问题。2009年3月至2016年5月,谭福川先后多次在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商人处投资入股,从中获取巨额利润。同时,谭福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目前,谭福川被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二、广安区水务局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蒲祖平和水土保持股原股长刘运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2013年11月,蒲祖平、刘运同分别以妻子的名义投资25万元,注册成立四川天缘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为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2021年9月,蒲祖平、刘运同均被党纪立案审查。

三、邻水县原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文敬违规投资入股问题。2018年8月,邻水县俊豪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豪公司”)成立之初,时任邻水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文敬以其妻子的名义入股俊豪公司,并约定:若俊豪公司产生效益,以投资入股比例进行分红;若俊豪公司没有产生效益,则以月息1分(年息12%)保底支付利息。此外,文敬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文敬被立案审查。

四、岳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勇刚违规投资入股问题。2011年1月至2021年8月,张勇刚与他人合伙经营四川金安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从中获利8.7万余元;2018年3月,张勇刚出资20万元投资广安市回乡创业园区分布式能源项目蒸汽管网二期工程施工项目,从中获利5.2万余元。2021年11月,张勇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五、武胜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杨伟违规投资入股问题。2017年8月至2020年7月,杨伟出资60万元入股朋友向某某在岳池县经营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占股10%,从中获利10万元。2021年11月,杨伟被党纪立案审查。

六、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林凤国放贷获利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林凤国担任邻水县鼎屏镇党委书记、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期间,以其侄子包某某名义借给管理服务对象钟某30万元,约定月息3分(年息36%),共获取利息15万元。2022年2月,林凤国被党纪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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