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将每年12月10日定为主题日
南充同城网 发表于:2022-12-28 02:17:2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阅读数:505
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四川是红色资源大省,拥有丰富的红色资源和红色文化。南充,是朱德元帅、罗瑞卿大将、民主革命家张澜以及共产主义战士张思德的故乡,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国红色旅游发展纲要确定的12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之一。

《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将每年12月10日定为主题日-1.jpg

朱德同志故居纪念馆。

12月27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9名人大代表联名提议

为红色资源保驾护航

“南充是红色资源大市,拥有丰富红色资源和厚重红色文化,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时刻,《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是南充地方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法治南充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还是加强南充红色资源保护的一件大事。”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宋先佐介绍,南充市委高度重视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立法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推敲的基础上,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笔起草了《条例(草案)》。

去年6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为什么南充要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

南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郑莉介绍,今年初,19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制定《条例》的议案。

“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红色资源特别是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侵蚀严重,有的破损不堪,无法得到修缮,红色文旅融合力度不够,专业管理和维护人才奇缺,现代科技手段应用不够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迫切需要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对这些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传承弘扬、开发利用保驾护航。”

立足南充实际

细化红色资源分类保护措施

南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东旭介绍,《条例》共五章42条,包括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法律责任等。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立足南充实际,设计了具有针对性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专家委员会、红色资源名录制度,构建集电视端、网络端、移动端等为一体的融媒体红色资源宣传联盟和红色资源研究交流平台等;明确红色资源概念、分类、认定程序、保护原则,制定并细化红色资源分类保护措施,注重对口述红色资源、石刻红色资源以及红色精神资源的保护,并明确红色资源保护经费的支出用途;补充了红色资源认定程序突出可操作性。

南充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苟亿良介绍,《条例》详细规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责任——遵循“保护为先”的理念,针对不同类别的红色资源,明确红色资源保护责任人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存在坍塌、损毁和灭失等危险情况的红色物质资源和石刻红色资源明确相应保护措施;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运用自媒体等方式宣传、展示、传播红色资源。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结合南充地方实际,创制性地规定每年12月10日为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主题宣传日。

《南充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将每年12月10日定为主题日-2.jpg

张思德纪念馆。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纳有费用酬谢。报料微信关注:ihxdsb,报料QQ:3386405712】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南充, #四川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高级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