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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3年1月1日起,四川南充市将开始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创意配图 据IC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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