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2025 | 西充曝光4起典型案例
麦子971 发表于:4 小时前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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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雷行动2025 | 西充曝光4起典型案例-1.jpg
“春雷行动2025”行动开展以来,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统筹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积极开展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全县市场监管稳定秩序。现将案件公布如下:



案例



01

西充县某鞭炮厂

违规标注投保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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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时,发现某鞭炮厂成品库房内存放的一批鞭炮,其外包装箱上均印制有“PICC本产品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产品质量保险”字样,鞭炮厂负责人无法提供为上述产品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保险的有效保单,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经核查,该鞭炮厂在2022年4月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支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后,开始在包装公司设计制作印有“PICC本产品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产品质量保险”字样的外包装和内贴纸,直至案发后当事人才停止了制作,期间从未对其生产的鞭炮购买保险。该鞭炮厂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构成了在生产的鞭炮外包装上标注投保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结合事实、情节、危害程度,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



02

西充县某电梯维保公司

维保记录代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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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专项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西充县某电梯维保公司在2024年12月的某次《电梯维保记录表》中,维保人员签字一栏非本人签署,存在维保记录代签字情况。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监察指令,责令其立即整改。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条之规定。西充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迅速展开调查,收集了维保单位资质、维保合同、电梯检验报告、费用转账记录并制作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目前案件正在立案调查中。

案例



03

西充某餐饮店

以鸡鸭肉冒充兔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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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某餐饮店的菜单上印有“麻辣兔肉卷”菜品,并在该店厨房冰柜内发现了“麻辣兔哥风味卷”的食材,但在该食材外包装的配料表上,肉源仅为鸭肉、鸡肉,未标注有兔肉成分。经现场询问核实,该店并无兔肉来源,其菜单上印制“麻辣兔肉卷” 菜品实际上是用“麻辣兔哥风味卷”加工制成并售卖。
该餐饮店的上述行为,涉嫌将鸭肉、鸡肉制品冒充兔肉提供餐饮服务,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西充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迅速依法立案开展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案例



04

西充县某家纺店

虚构“原价”售卖店内产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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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执法人员在某家纺店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展示的“真丝四件套”“舒贝”“凯思”三款商品展示的价牌标注为:“原价10795元,亏本价5398元”“原价4395元,现价2388元”“原价4845元,现价2388元”。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原价”应为促销活动前七日内在本场所成交的最低交易价格,无交易则以最后一次成交价为准。‌‌经现场核查,该店自营业起并未售出上述商品,其标注的“原价”实为商品吊牌价,无实际交易记录支撑。
该店的上述行为,存在虚构“原价”售卖店内产品,涉嫌构成以虚假价格比较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等法律法规,目前西充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核:黄 成校审:编辑:严杨莉来源:
西充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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