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开发商被判罚,转让千万资产逃避执行,法人被判两年
老橡树1 发表于:2020-12-31 20:12:2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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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南充顺庆区人民法院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中,对一个转让千万资产,逃避执行的房地产开发商判处刑罚。
据了解,在2016年的时候,南充的丛某就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借款项700万元,这700万元都是由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保,但丛某没想到的是,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清除债务,丛某向对方讨要的时候,对方不愿意将700万归还,并且声称自己没钱。





为了能够拿回自己的700万,丛某将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退还丛某700万元借款本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承担相关的责任,法院判决生效以后,丛某就向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执行法官就通知了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希望其能够履行债务。





丛某本来以为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钱,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申报财产, 直接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将房地产开发公司下一块价值上千万的土地转让给他人,以这样的方式来逃避法院的执行,对于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方法,执行法官认为,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直接将这些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





2020年3月份,公安机关依法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迫于法律的压力,还了丛某一部分费用,但顺庆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对其判处刑罚。
最终,顺庆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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